Tuesday, April 17, 2012

壯哉!潘納希之藝術生命


  看電影節的節目那麼多年,從未在劇終鼓掌。總覺得那是錯配的回應,台上既然無人出來謝幕,心裡再感動,都應找更沉潛曲折的方式致意。唯獨昨天,看伊朗導演潘納希(Jafar Panahi)的This is not a Film,完場時,竟忍不住大力鼓掌,以此抒發個多小時苦樂相逼而成的焦躁,以此伴隨片末工作人員名單那一串串的省略號,當然也以此向潘納希致敬;我相信他是會聽見的。這不是電影。這何止是電影。

        早前跟一些電影學院的學生討論奧威爾(George Orwell)的散文 “Why I Write”,談到創作,一人突然說,有時候壓力真大,因為最後若拍得不好,會覺得慚愧。慚愧,多麼可敬的情感。尤其當看見有人如潘納希一樣,在巨大的限制底下,還能突破恐懼與困難,幾乎是捨此無他地押上生命,為的就是創作。那志氣,單是看都看得人慚愧。

 《這不是電影》是部怎樣的電影?借用潘納希在戲中的話:“If we could tell a film, then why make a film”。但文章還是得寫下去的,只希望更多人有朝一日能親眼看看,感受一下在當下這個以固弄玄虛為尚的藝術環境裡頭,具重量的藝術生命是如何一回事。回到起點,潘納希似乎是在回答三個最根本的問題:What。How。Why。

    二0一0年,潘納希因新戲得罪伊朗政府,罪名是聚眾圖謀危害國家安全,以及製作反伊朗共和國的政治宣傳。懲罰之狠毒,猶如希臘神話。除了判囚六年,政府還限制他二十年不可再拍電影、寫劇本和接受任何訪問——蘇東坡不可寫詩,巴赫不可作曲,梵高不可畫畫。軟禁在家等待上訴裁決期間,當然,潘納希又拿出手提電話拍攝生活,還靜靜找了導演朋友米塔瑪斯博(Mojtaba Mirtahmasb)到他家拍攝,最後把成品放在電腦手指,藏在蛋糕偷運出境,幾經波折才能在海外播放,就成了《這不是電影》。

    能夠說這不是電影,多少預設了我們都知道何謂電影。這樣悶在家裡可拍些什麼?潘納希試過擺定鏡頭,拍攝自己吃早餐、講電話,但過了沒多久,卻覺得這樣拍的都不真誠。他試過坐在梳化重看自己的舊作,討論劇中那些突破角色的演員,例如《鏡子》(The Mirror)中的小女孩在拍攝中途大發脾氣,脫戲服,走下車。他試過拿著新寫的劇本在客廳邊讀邊演,回到小朋友自己為自己做戲的模樣,在地氈貼膠紙,劃出四面牆、客廳、睡房; 放下枕頭的地方是床,三條愈來愈短的膠紙是樓梯,櫈背的洞就是窗,然後代入角色,躺下、徘徊、諗對白,在遊戲與想像之間,扮演一個被父母禁止讀大學的女孩。本來不錯,直到一刻突然停下,悲從中來,對住導演朋友憤然說: “If we could tell a film, then why make a film”。然後便擲下劇本,匆匆走回真正的房間,把自己隔絕在剛剛建立出來的想像世界之外。畢竟,化想像為影像,電影才成電影。我明白這為何不是電影,雖然潘納希也因此成了演員,跟劇本裏那不能實現夢想的女主角一樣,躲在自己的房間內惆悵傷心。

    正要替潘納希擔心,不知《這不是電影》可以如何拍下去,電影便已發展到另一階段,自然得如敞開一卷地氈,一旦展開,便不費力地滾動下去,直到全張打開,一幅仔細綿密的圖案便在地上朗現:鏡頭影住潘納希到露台歇息,拿出電話拍攝戶外地盤時也不忘美學考慮,以手由下而上自製升降鏡頭(crane shot),拍攝地盤環迴的吊臂;影住家中飼養那頭如狼狗般巨大的蜥蜴,無目的地四處爬行;影住潘納希上網時,發現許多網站都不能登入;影住他一邊看著日本海嘯的新聞,一邊嗟嘆;影住鄰居拍門,希望暫時寄存小狗,小狗入屋狂吠,嚇怕蜥蜴,潘納希趕緊找回主人交還小狗;影住他與米塔瑪斯博坐下互相拍攝,一以電話,一以專業攝影機,笑言兩個理髮師到了沒髮可剪,就會剪掉對方的頭髮;影住米塔瑪斯博離開時,留下攝影機,並以煙盒墊高鏡頭,讓潘納希可對著鏡頭自言自語。

    最精彩的,當然是影住潘納希送米塔瑪斯博出門時,在電梯巧遇一個倒垃圾的年青男子。年青人對拍攝頗覺諤然,也介意自己衣衫不整便給攝錄,臉上的靦腆茫然非常吸引。然後,潘納希就提著攝影機走進電梯,跟他逐層而下,邊收垃圾邊談天:年青人原來是個大學生,頂替親友收垃圾,讀書時早習慣做不同工作幫補生計。到了二樓,我們又聽見狗吠,原來就是剛才的小狗主人。跳火節晚上,大家都急著出去看煙花,小狗主人懇切希望年青人可在收垃圾的同時照顧小狗,還說樓上的潘納希不願幫忙。原來,現實生活也有現實生活的首尾呼應,這就是生活的趣味。

    要是潘納希看見年青人之後沒有要跟出去的敏感,年青人本身又沒這曲折豐富的生活經歷,那天碰巧不是跳火節、而總統又剛在電視宣佈不許再在跳火節放煙花,電影也就拍不成了。處境再困難,資源再缺乏,原來都可以拍電影的,潘納希正以實踐示範一遍。

    奧威爾在〈我為何寫作〉列出常人寫作的四大動機:全然的自我中心、對美學的熱誠、歷史感的推動、政治目的。他自己的經歷,是由第一的自我中心,慢慢變成第四的政治目的。他對政治的理解很寛闊,所以才說 「藝術應與政治無關的說法,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取態」(The opinion that art should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politics is itself a political attitude)。那時奧威爾還未寫好《一九八四》,但已確信自己的使命就是要對抗不義,並把政治寫作變成藝術。

    潘納希為何要拍這電影?顯然的答案似乎是奧威爾口中的政治目的,以此抵抗極權的壓迫。如電影所見,你不給我放煙花,煙花偏偏開遍半空。但細想起來,《這不是電影》也點出了奧威爾四因說之不足:原來世上有些人,生下來就只會做一件事,你不給他做,他就真的無事可為了——理髮師要是沒有同伴,也不會就此罷休。他會一手拿鏡,一手剪掉自己的頭髮。光頭了,就剪花剪草,然後剪掉一切可給剪斷的。如此,藝術家便不能再與他的藝術分割,二而一,變成堅韌的藝術生命。軟禁在家,便用電話拍電影;困在山洞,也必會點火投影在壁上做戲。創作的動力幾乎如命中注定一般埋藏體內,然後用盡方法爆發出來。

    為何要拍電影?因為潘納希還有故事要說:他想知道《鏡子》的女孩能否回家,《赤色黄金》(Crimson Gold)的外賣速遞員買不買到金鍊,《越位女球迷》(Offside)的女子混進球場後可否看到球賽;因為他還有事情要紀錄:一個人在強權面前的不屈,電影創作的艱難與可能,還有在漆黑如煙花綻放、如火光焚燒的藝術生命。

    釋放潘納希!


《明報 星期日生活》二0一二年四月八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