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7, 2013

最緊要好玩


有時見人提及某部電影,臉上那情不自禁的著緊,便要比電影裡的影像更令人深刻。究竟是甚麼打動了他?不久前,偶然跟伊力盧馬的剪接師Mary Stephen吃飯,她說起法國導演華達(Agnes Varda)的《沙灘上的華達》(The Beaches of Agnes),對八十開外的老人還拍到活力四射的電影,臉上即有那種「真是好東西」的讚嘆。記住了戲名,打算找電影來看,便發現今年「香港獨立電影節」的回顧導演,正是華達;選播四齣電影的最後一部,就是《沙灘上的華達》。 

回顧的四部華達電影,看後覺得都充滿力量,以前竟然全部錯過。1961年的《五到七時的琪奧》(Cleo From 5 to 7),單看懷疑自己患癌的女子在琴邊從輕鬆唱到悲愴,站在全黑布景下流起淚來,然後鏡頭一下快速zoom out又回到光潔大廳的一場,便知導演的調度有多厲害。1985年的《無法無家》(Vagabond)講一個流浪女子,除了關於wander與wither之間的界線,悲傷與虛無的抉擇,還別有一種你睇我好我睇你好的味道;有苦自己知,不用羨慕。2008年的《沙灘上的華達》是坦誠的自傳作品,自由穿插,歡鬧而動人。可惜我對她和她丈夫積癸丹美(Jacques Demy)的作品都不熟悉,但可想像,法國電影圈中人看見會多感觸。

四部選播作品中,我最喜歡2000年的紀錄片《拾穗者與我》(The Gleaners and I)。華達拿著「撿拾」這主題,便從米勒(Millet)的名畫《拾穗者》(Les Glaneuses),講到現代的種種拾穗者,有的撿拾在農場任其腐爛的葡萄,有的撿拾因為生得太大而早給傾倒的薯仔,有的在城市的垃圾堆中撿蔬菜、撿家具、撿破爛,華達則提著攝錄機到處走,撿拾可資放入電影的材料。

在《拾穗者與我》,華達一早就把觀眾引進她的主觀視角,收起習以為常的控訴,以她的喜悅和靈敏觀看世界。在這眼光底下的一切事物,莫不是藝術。四處撿拾、往往太早給誤認為命苦的集體,都給還原成各有樂趣和前因的生命;生得太大也太不規則的薯仔,有的原來長成了心型,華達後來還為他們開了個展覧;就連家中天花滲水遺下的水跡,亦令華達想到一幅幅抽象畫,看久了還喜歡上來,便再無意修葺。

於是,看電影時我不禁想起了西西的散文,如《畫/話本》和近一點的《縫熊志》。西西大概比華達內斂百倍,但那創作的狀態,看上去卻很相近:創作首先都是自己喜歡的遊戲,樂在其中,再邀人一起乘坐穿梭機打個空翻,最近要好玩。但認真才好玩,而且總有關懷,不可兒戲。充滿童趣,卻不幼稚。

《拾穗者與我》初段有一處很好看。華達訪問了兩個以撿拾超級市場丟掉的過期食物為生的漢子。他們說,食物其實還未變壞,鏡頭影住他們尋寶一樣,在垃圾筒裡撿魚撿瓜。然後鏡頭一跳,去了某高級餐廳,廚師正在煮些精緻菜式。華達問廚師,這樣會否製造大量廚餘,用剩的東西怎麼辦?廚師答,不會的,剩下的扁豆會用來弄湯,魚骨也可熬成醬汁,都不浪費。但這樣前後兩段剪接起來,未免會讓觀眾懷疑,廚師只是在推搪嗎?但華達這個級數的導演,又不可能這樣利用廚師,靠出賣一個人來表達所謂的信息。葫蘆在賣甚麼藥?原來,這廚師本身也是個撿拾者,撿拾是他祖母傳下來的學問。華達跟著他在田間撿拾他人沒收割的蔬果時,他才說,除了減少浪費,這也培養了自己對食物的判斷,向來樂此不疲。前後兩幕加起來,至此便完整了。

華達跟人的對答,少有刻意為之的機鋒,更多是自然而然的靈動。例如有一幕,她坐在一男子以撿拾回來的家具撘建的小棚子裡,跟他說,這真是個避難所。男子有點愕然:「避開什麼?」華達脫口而出的回答,英文字幕譯做: “A shelter from emptiness”,因為棚子充滿東西。但男子說,他追求的,其實是 “lessen-ness”,妙語連珠。

另有一處,華達在街市發現了一個邊拾邊吃的人,拾起蔬果即放口中。有天他正在吃西芹,華達走近,將會問個什麼問題?她問的是:「你經常吃西芹嗎?」華達這問題看似平常,卻頗令我驚喜,因為這提問似乎不在某個習套之內,或用某種句式或語氣把男子安放在既定的分類底下,直接而平等。男子說,有時吧,然後便把西芹含有的營養逐一列出。我們後來知道,他有個生物學的碩士學位,為了理念撿拾,電影接下來便講他的故事。

我從未看過如《拾穗者與我》這樣自由的紀錄片。那不是單純的衝破束縛,而真是到了「從心所欲不踰矩」的境界。熟知規矩何在,同時渾忘其中。似乎是順著直覺勾連線索,背後卻有對紀錄片之通盤把握。這嫻熟在《沙灘上的華達》尤其明顯。有時抽離,如在展覧廳中憶及往事時哀傷起來,華達便不是對著鏡頭說話,而是用後一部攝影機,影住自己如何對住鏡頭說話;有時介入,如她在戲中幾段戲謔的演出。如同以無厚入有間,華達便提著攝影機,遊刃在世界的肌理之中。

《拾穗者與我》捕捉到的偶然也好看。例如,華達在一家賣舊物的店舖發現了一幅畫,走近一看,碰巧就是米勒和貝頓(Jules Breton)的兩副《拾穗者》的結合。華達快樂地把他買了回家,臨行前還特別強調,這不是電影技倆,是真的偶爾碰見。過了一會,華達跟著友人撿拾,偶然又從垃圾堆中,發現了一個指針都已丟失的時鐘。華達看了喜歡,帶回家中,影著鐘面,只有刻數,沒有滴答,時間看似停頓。她自己,卻突然在鐘後徐徐滑過,如風乍起,吹皺平靜,像個可以把玩時空的精靈。

世界的確充滿偶然。香港獨立電影節在《沙灘上的華達》後特設座談,我到那晚才知道,Mary Stephen臨時成了講者之一,偶然得有始有終。說起華達人生閱歷之豐富,她提到陳安琪拍攝的《三生三世聶華苓》,另一部我最近看了覺得出色的紀錄片。華達和聶華苓那一輩人,都有不凡見識,紀錄下來,有助我們隱約知道井外有天,這也是看電影的重要之處。


《明報.星期日生活》二0一三年一月廿七日


老人與愛

 
漢尼卡(Michael Haneke)與阿巴斯(Abbas Kiarostami)電影的差別之大,就如二人戲中迥異的小孩:阿巴斯的小孩明亮可人,漢尼卡的陰陰沉沉。但二人今年的新作,碰巧都關於老人與愛。看後發現,兩部戲竟然還可以相提並論。醫學進步,藥物愈來愈好,人會愈來愈老。漢尼卡和阿巴斯,都用電影示範,單是平白地拍住一個老人生活,憐憫已會油然而生;生命慢慢枯萎,生活是如此力不從心。

最初知道漢尼卡的新戲名為《愛》(Amour),本有種不祥預感。這樣的導演,起個這樣的題目,一定盡力撕破偽善,充滿反諷。上一部《白色絲帶》既然把小孩拍得神秘而殘忍,今回把鏡頭對準老人,肯定更令人難堪。結果發現,不安是不安了,但漢尼卡在《愛》卻多了一種異樣的溫柔,剛強地呈現了他對衰老與死亡的態度。

有三個傑出演員和一間屋,便可拍出一部好戲。男主角杜寧南(Jean-Louis Trintignant)便是《同流者》裡的冷酷男子,也就是奇斯洛夫斯基的《紅》的竊聽老翁,今年八十歲。女主角艾曼紐麗娃(Emmanuelle Riva)便是《廣島之戀》的漂亮女子,也就是奇斯洛夫斯基的《藍》的失憶老婦,今年85歲。

電影開始時,消房員破門而入,女的安祥地抱著雙手躺在床上,身上佈滿小花。鏡頭一轉,回到幾個月前,兩老人去了聽音樂會,然後乘車回家。那是唯一的街境,因為電影接下來的兩小時,全在他們家中發生,逐步看著二人如何走到開首的一幕。是以偶爾在窗口降臨的灰鴿、老翁的夢、油畫裡的風景、舒伯特的音樂,全成了老人與外在世界的最後聯繫。由是,老翁最後在客廳關掉音樂,意義便更重大。

《愛》的故事很簡單。一天老婦突然如機器失靈,原來是中風先兆,後來情況日壞,最終癱瘓卧病床上,老翁不斷照顧,到最後卻不忍大家繼續受苦,突然用枕頭把她焗死,然後自殺。

相對於《白色絲帶》和《暴狼時刻》,我更喜歡漢尼卡幾部以當下為背景的電影。他對種種與現代世界共生的問題,總是特別敏感。我們平時是眼不見為乾淨,他卻以電影逼人直視,不許顧左右而言他,如《愛》裡頭與到訪的親友提及老婦病況時,兩老人總是重覆,不如轉轉話題吧。有次演女兒的雨蓓(Isabelle Huppert)終於按捺不住,以短促的問題,反詰要求轉個話題的父親:「例如呢?」

我們應用電影來說些甚麼話題呢?像《愛》這樣的故事,平日在新聞或也偶有所聞,不落入奇情,便落入悲情,甚或索性以變態歸納。事實是,我們都有太多禁忌,結果只能用大而化之的說法側身過去。說起生老病死,便趕忙搬出生命的尊嚴或神的安排之類。漢尼卡當然不循此路。他刪去溢美與可憐,寫實地展示戲中人在各階段的反應。老婦的健康逐幕轉壞,兩老人無可奈何,只能見步行步,被動地積極面對;同時盡量不讓外人知道,免卻再多的解釋與慰問。但到最後,老婦已經不肯進食,渴望死亡,一晚,還不斷重覆著單字叫痛。

這幕很見導演與演員的功力。鏡頭寂然不動,影著老翁走到床邊,邊講故事邊安撫她。那是他的一次童年回憶:某年他需參加一個夏令營,臨行前,媽媽囑他每天寄明信片回家,報告心情:快樂的話畫花,不快樂則畫星星。結果是星多花少。故事講完,老婦安靜下來,就在最平靜的一刻,老翁便突然下手。此中心情轉變之曲折,回憶與現實、靜與動、樂與悲、愛與恨之交纏,全在同一鏡頭內完成,形式簡潔而內容深刻。不久之後,我們又見老翁買來一袋繽紛的小花,取出一束白色的,用顫震的手拿著剪刀,逐朵剪下,讓花落在洗手盆內,以水洗淨──水龍頭又長開,如同最初發現老婦不適的時候。

王爾德說,我們雖然都身處溝渠,卻總有人抬頭望星。我不肯定老翁媽媽叫他畫星是否有此寓意,卻肯定此時他手中逐一掉落的白花,已不再是花,而是最後的快樂之寄望,點點如長夜繁星。然後,老翁把房內的雜物統統拿走,並謹慎以膠紙封好房間。他就這樣一個人,為另一個人恭敬地舉行了一場無人出席的喪事,回應了電影初段,老翁提及友人那場紕漏百出場面尷尬的喪禮。雖然同樣關於集體自殺,但《愛》與漢尼卡的首部作品《第七大陸》比較,懷抱顯然不同:那次,死亡顯得荒謬而冰冷,充滿控訴;廿三年過去,這次死亡雖是意料之外,卻在情理之中,而那也正是兩位老人最後的尊嚴所在。

阿巴斯的"Like Someone in Love"沒有喪禮,不知有沒有死亡,但同樣有老人和愛。容許文雅一點的話,電影或可譯做《如沐春風》,稍稍改換成語的傳統意思,借春字點出了愛,風則從阿巴斯的舊作《隨風而行》及《春風吹又生》一路吹來。電影以東京為背景,講的是一個頭髮花白的老教授跟一個應召女孩的故事。女孩的男朋友誤把老人當成她的祖父,無可奈何,老人和少女唯有將錯就錯。

在《如沐春風》初段,老人不免於落寞:精心預備了一個晚上,煮好飯餸,買了好酒,難得等到少女來臨,她卻一早睡著。我們看著老人獨個把餐桌的蠟燭一一點上,過了一會,又只好一一吹熄。中段開始,電影的節奏加快,於是心急卻體貼的老人,便總是在鏡頭前走來走去,得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事件,穿鞋脫鞋,勞勞碌碌。幾件事同時發生,他年紀又這樣大,結果便忙得一事無成:幫朋友翻譯的五行文字沒譯成,將要出版的書未及校對,煮好的湯放了在雪櫃尚未弄熱;就連後來照顧被打傷的少女時,放了在微波爐加熱的鮮奶也沒時間取出。有一幕,他把家中電話線拔掉,觀眾大概都會鬆一口氣,終於多了一分清靜,少了一項騷擾。另一幕,他駕車時無端睡著,這是死亡的預告嗎? 阿巴斯留下了許多空白,正如電影的結尾。

最後一幕,老教授在屋內既要照顧受傷的少女,又要張望那個已追至門下的激動男友。窗外是一片小朋友的歡樂叫喊。突然,卻是一聲巨響,玻璃窗被石擲破,老人跌倒地上,電影就如此謝幕。這結尾的風格大異於阿巴斯之前諸作,反有點像漢尼卡。後來知道,電影原叫“The End”,這就是老人的現代啟示錄嗎?我倒想起了詩人艾略特的 “The Hollow Men”。詩的最後四行,先三次重覆 “This is the way the world ends”, 最後一句便是 “Not with a bang but a whimper”。若把句中a whimper與a bang對調,四行詩也就押韻了。莫非家中生活細緻講究的老教授,生命就以這從外而至的一聲巨響戛然告終?這是老人追尋愛的後果嗎?阿巴斯沒解釋,但比對戲中住在老教授家旁,一直屈居小屋看不清外面的老婦,或又有多點頭緒。  

漢尼卡今年剛好七十歲,他欣賞的阿巴斯則是七十有二。《愛》和《如沐春風》講的,都是他們的同代人。現代社會走得快,關於老人的電影卻遠遠落後,往往淪為庸俗的歌頌或悲情。再拉遠點,或許電影也如老人,早過了默片的孩提時代,要在跌跌碰碰裡摸索前行;也過了聽雨歌樓的三四五十年代,過了六七十年代意氣風發的壯年。而今垂垂老矣,面容蒼白,但還不時給人拉去化濃妝、翻筋斗。漢尼卡和阿巴斯卻在這潮流裡頭,以各自的觸覺回應現實,既幫我們認識人和世界,也幫鬢已星星的電影發現他自己的尊嚴,這都是《愛》和《如沐春風》的可貴之處。


《明報》二0一三年一月六日






Tuesday, January 15, 2013

人和書的蹇途



兩個月前,讀到周保松傳來高爾泰寫的〈文盲的悲哀——《尋找家園》譯事瑣記〉,文章執著於求真,態度很可敬,於是便想讀《尋找家園》。事關近代中國史,大陸版自多刪節,所以買來的,是台灣印刻的版本。封面黑白灰,近五百頁,感覺厚實沉重。

高爾泰今年七十八歲,專攻美學,《尋找家園》是他對幾十年苦難的憶述,反右後有文革,八九民運後第三度入獄,最後經香港流亡美國。歸納起來都是寥寥幾句,唯幾句能歸納的,想必比失去的多,所以就有了書。在書中,高爾泰沒困在自己的悲情之中,文字和感情都克制,對經歷以及書的寫法,一直清醒。知道了全書結構,就更明白他在〈文盲的悲哀〉的感概,以下以其文其書,兩相發明。

《尋找家園》幾年前在內地出版後,頗受注目,有出版社希望將之譯為外文。高爾泰不諳外文,自稱文盲;悲哀,則是譯書過程中之感受,既因中間人不老實待人,也因翻譯者不尊重作品。高爾泰說,幾經周折,書終交給一個地位顯赫的譯者「G先生」手中。書很快譯好,高爾泰卻發現大有問題,於是不得不拒絶出版,再另找譯者。不難查出,此「G先生」就是美國譯者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

〈文盲的悲哀〉寫的,固然是高爾泰的一面之辭,但就算一個人落口供,也有疑點重重和合理統一的分別,所以可先看看他的話:「G譯和原文最大的不同,是加上了編年:
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一九五八……,並根據這個先後順序,調整和刪節了原文的內容。由此而出現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可以在直譯和意譯之間進行再創造,也不在於是否可以按照歷史的原則而不是文學的原則來處理文本。問題在於,所謂調整,實際上改變了書的性質。所謂刪節,實際上等於閹割。」

讀過《尋找家園》,自然明白這改動對原作的破壞。書按時序分為三卷,卷中散文,獨立成篇,重在寫人,對事件的交代相對放輕。於是,同一件事,就會前後散落在幾篇文章裡頭,有時過了一會,又會回到作者先前的經歷,有點像劉知幾批評《史記》的幾句話:「若乃同爲一事,分在數篇,斷續相離,前後屢出。」

但這顯然是高爾泰的取捨。他著眼的,總是人在各處境下的反應和精神面貌,而不是記錄歷史事件。不過,雖然書中如〈常書鴻先生〉及〈王元化先生〉等篇很像列傳,〈鐵窗百日〉的末處尤似為那些「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盡量減少無辜者的痛苦」的獄警立傳,但拿《史記》來比附,未免擬於不倫。這是因為,高爾泰清楚知道,他的自傳散文,不是歷史撰述。

〈文盲的悲哀〉寫得精準:「有關憶述,獨立成篇,一個人一個故事。故事的分量和長短,不取決於見面時間的久暫,全是自然而然。無數小正常,集合成一個大荒謬,也是自然而然。所謂自然而然,這裡面有個非虛構文學和歷史的區別。前者是個體經驗,帶著情感的邏輯,記憶有篩選機制,有待於考證核實。在考證核實之前,不可以稱為歷史。怎麼能將不同時期的細節調換編年,賦予一個統一的歷史順序,納入一個公共的大事框架?」主觀是事實,雖然這詞語像變了魔咒令人不安;結構看來零散,也與記憶的性質有內在關連,何況在那資訊封閉的年代,見聞與認知,必然都充滿暗角。《尋找家園》的寫法,最少是作者的取態。強以編年的體制令記憶看來齊整,實在於理不通。除了編年的改動,〈文盲的悲哀〉也逐一列出譯本對篇題和內容的改動,在在改變了書的面目。這對一個以美學著稱的作者來說,肯定是更大的傷害。

引文提及的小正常集合成大荒謬,亦足細味。正常和荒謬的界線,在亂世當中,尤其左搖右擺。譬如說,高爾泰從勞教農場出來後,到了敦煌莫高窟做研究。一九六六年,為紀念莫高窟建成一千六百周年,研究所收到毛澤東傳下批示,紀念活動要突出政治,增加項目。那可以是什麼?答案竟然是:「開創一個社會主義時代的新洞窟」!正如卡夫卡的《蛻變》,開頭是荒謬的,各人接下來的反應,卻很正常。所以,研究所各人的反應,就是立刻討論應在空窟畫些什麼壁畫。

對這種正常與荒謬的交纏,書中〈幸福的符號〉其中幾句,可謂刻劃入微。其時高爾泰被送往甘肅夾邊溝勞教,一天,在牆上看到多篇工人為參觀團而寫的大字文章,對勞教之狀況語多溢美,包括一首叫《啊!夾邊溝!我新生命的搖籃!》的詩,內容一篇比一篇駭人。高爾泰如是寫道:「沒有人能分得清這是嚴肅還是幽默,真誠還是撒謊。我相信,連作者自己也分不清。不,根本就沒人想到要作這種區分。」身在鮑魚之肆的主角,畢竟是異於鮑魚的人。但在昔日那艱難時勢,人都只是一團團魚肉,共同在刀俎之間擔驚受怕。那日常的荒謬,可算是另一種「當時只道是尋常」吧。但反過來想,今日中國,就正常很多了嗎?抑或,比卡夫卡寫的更荒謬?

高爾泰在〈文盲的悲哀〉末段說,可幸,書最後找到了多賽特(Robert Dorsett)和卜立德(David Pollard)合譯,翔實盡責。可惜,書出來後,還是叫人失望。文學理論裡有「副文本」(paratext)一概念,以書為例,諸如書題、封面、排版、字體等都包括其中,因為他們都為書訂下不同的框架,或圓或方,影響讀者的期望,以及他們對內容的把握。《尋找家園》譯本的遭遇,便能說明這個概念。高爾泰說:「書雖出版,仍有遺憾,加了個政治性的副書名:『勞改營回憶錄』,不是我和譯者的本意。以一幅我的山水畫做封面,更加彆扭。如果說美國沒有近似的歷史,因此造成隔膜,那麼有過近似歷史的波蘭出版的、波蘭文譯本《尋找家園》的封面,卻是一群現代中國女民工的照片。我書中沒寫一個女犯(因為沒有見過)。照片上的人物,身體健康,衣服完整,不但迥異於夾邊溝人,也迥異於當年的農民。不識波蘭文,不知道譯文如何,譯者是誰,是誰同誰聯繫的,作者有無版稅。光看封面,不像是我的書。」

高爾泰的心血,結果就在無知、誤解或市場考慮之間,變成了一本他完全陌生的書。最後一句「不像是我的書」,簡短悲涼。但他這譯書與出版的經歷,似與書中一撮人的遭遇相近。任他們再努力,可以把握的還是如此有限。但願明日中國,人可以活得更有保障,更加正常。



《明報》二0一三年一月六日

Sunday, December 16, 2012

卡夫卡與麒麟


  過去兩年的十二月,先後寫過卡夫卡筆下的兩隻地鼠。〈地洞〉(The Burrow)那隻營營役役懵懵懂懂,〈鄉村教師〉(The Village School Master)那隻一開場已無疾而終 。今年不寫地鼠寫麒麟,因為早前讀了阿根庭作家波赫斯( Jorge Luis Borges)的散文〈卡夫卡及其先驅者〉(Kafka and his precursors),歎為觀止。但波赫斯在文章引以啟首的,卻不是麒麟,而是鳯凰。

  波赫斯說,本以為卡夫卡像鳯凰一樣獨一無二,平空而來,無跡可尋。慢慢卻發現,在異時異地的文學作品,原來早就有卡夫卡的的身影。這些先行者,包括以悖論著稱的芝諾 (Zeno),哲學家祈克果(Kierkegaard)和詩人布朗寧(Browning)。但最教人驚喜的,當然是韓愈——不是因為他文起八代之衰,而是因為他寫過一篇〈獲麟解〉。

  波赫斯在法國漢學家馬吉烈(Georges Margoulies)編寫的《中國文學精選集》,看見了韓愈的〈獲麟解〉,讀之心喜,後來在自己那本搜集世上各式異獸的《想像的動物》(The Book of Imaginary Beings),也特別於〈獨角獸〉(The Unicorn)之外,引韓愈所言而另闢 〈中國的獨角獸〉(The Unicorn of China)一章。

  先說說昌黎先生的〈獲麟解〉。文章不長,韓愈的問題很簡單:麟雖是仁獸,但因為我們都沒見過,要是有天在街上看見,又怎能認得?他說:「然則,雖有麟,不可知其為麟也,角者,吾知其為牛;鬛者,吾知其為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這「不可知」就麻煩了,不能納入規矩之內,無法歸類,不是很令人不安嗎?於是下一句便說:「不可知,則其謂之不祥也亦宜。」仁獸一下就不祥起來,很冤枉,韓愈於是引出聖人來補救:「雖然,麟之出,必有聖人在乎位,麟為聖人出也。聖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為不祥也。」有聖人,麟才出現,也就沒有不被認出的問題,肯定是仁獸了。
  
  所謂獲麟,其實是指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的故事。據說其時天下無道,卻有一麟無端出沒,還要被人以為不祥而捕獲,孔子哀傷得因此絕筆《春秋》。《春秋》三傳對獲麟一事所載略異,以《左傳》最簡,寫孔子之處,只有「仲尼觀之曰:『麟也。』」一句。言簡意賅的「麟也」二字,既說明何謂獨具慧眼,反過來也建立了孔子的聖人地位。當然,前人一早點出,韓愈寫〈獲麟解〉實有自況之意,發發未受賞識的牢騷,讓人想起他在〈雜說四首〉的伯樂與千里馬。

  波赫斯借〈獲麟解〉講卡夫卡,著眼顯然不在聖人,所以引文只引到「惟麟也不可知」就完了,聖人無緣出場。但波赫斯在文章並未明言〈獲麟解〉與卡夫卡的關係,讀者只好自行聯想。我首先想起艾柯(Umberto Eco)的《康德與鴨嘴獸》(Kant and the Platypus)。不懂康德,最初只因這書題目有趣,以為可當入門書便貿然買下。結果發現錯了,根本未有所需的知識理解內容。雖然如此,書中一個故事倒是至今難忘,重讀〈獲麟解〉時立刻記起。
  
  故事出自〈馬可孛羅與獨角獸〉("Marco Polo and the Unicorn")一節,說的是面對從未認知的事物,我們通常會在已有的知識中找類比。艾柯舉例說,當馬可孛羅首次在爪哇遇上犀牛,無以名之,但見四足一角,便依靠自己的文化背景,把他認作傳說中的獨角獸了。但馬可孛羅不無困惑,因為面前這些獨角獸都很古怪,跟相傳的純白聖潔相反。他在《馬可孛羅遊記》(Description of the World)如是記載:「這些野獸原來十分醜陋,而且骯髒,根本不像我們所形容的那樣,會自動安躺在處女的大腿之上 。」 艾柯說,馬可孛羅選擇改變自己對獨角獸的理解,而不為世界建立一個新的動物種類,其實是文化與經驗協商後之結果。這也是殖民者初次在澳洲看見鴨嘴獸時的反應,因其「不可知」,姑且就將之當成「水中鼹」(Water Mole)。
  
  說了這許多動物,究竟跟卡夫卡有何關係?我們依靠概念把握萬事萬物,但麒麟、犀牛和獨角獸,卻都因為這「不可知」而在井然分類的罅隙之間左右徘徊。於是,總能從潔白雄偉的高牆看見裂紋、在機械而安穩的生活發現破綻的作家,便如牧羊人一樣,驅使這些異獸穿來插去,一線窄縫,原來別有洞天;愈來愈細緻謹嚴的知識體系,同時留有這足以游刃的餘地,或矇混或詭異,自有另一種優美。在波赫斯的《想像的動物》裡頭,其中三隻動物正正出自卡夫卡的故事。一隻似袋鼠而尾巴極大,不斷試圖馴服他的主人;一隻半羊半貓,成了鄉里之間的話題,與主人親密而冰冷地共存。

  最迷人的是最後一隻,名字是古怪的Odradek。他類近一個星型的木線轆,可以兩腳站起來。不過這些描述都可能出錯,因為故事裡的主人,總是沒法把他看清,無論如何換個角度,或挨近一點,也只能如霧裡看花,對他全無把握。問題是,這Odradek有自己的生命,主人未及辨明他究竟是甚麼東西,已要與他共同生活,跟他敷衍地聞聊應對。但到最後,主人終於禁不住追問自己:Odradek會死嗎?所有會死的東西都有某種生存目標,唯獨他沒有;他只會一直在樓梯間跌來跌去,纏結一地絲線,落在主人一代又一代的子孫腳邊。故事的最後一句很荒涼,想到這「不可知」之物竟然還要永生不滅,主人說:「雖然他對任何人都無害,但他會比我活得長久的想法,卻使我痛苦。」 (“He does no harm to anyone that one can see; but the idea that he is likely to survive me I find almost painful.”)

  波赫斯在〈卡夫卡及其先驅者〉結尾有個精微的想法:芝諾、韓愈、祈克果和布朗寧雖然都多少有點卡夫卡的特質,但要是沒有卡夫卡,這特質也勢必無人察覺,也就不存在了。波赫斯寫這幾句時,說不定在想著韓愈的麒麟。冷峻得看似不食人間煙火的卡夫卡,其猶麟乎,幽渺而難以確切把握,總在我們認知的邊界來回踱步,卻有助吾人一一看清牛之角、馬之鬛。

  好的作品修正我們對前人的看法,同時為後人導乎先路;卡夫卡之於波赫斯,或亦如波赫斯之於艾柯。艾柯在《康德與鴨嘴獸》的前言特別提到波赫斯,說起書題的鴨嘴獸,艾柯笑言本以為終於找到波赫斯從沒說過的動物,但後來發現,波赫斯果然連鴨咀獸都談過了,還要覺得這動物很恐怖,好像從其他動物擷取身體各部份組合而成。艾柯說他希望證明鴨嘴獸並不恐怖,而且關係正正相反,因鴨嘴獸的物種很早出現,所以應是其他動物從鴨嘴獸身上擷取東西才對。想起來,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循環,似可拿來歸納卡夫卡及其先驅與後輩的關係,於是卡夫卡、芝諾、韓愈、祈克果、布朗寧、波赫斯和艾柯這麼天南地北的作家,才會在一篇文章裡頭,雞同鴨講,聚首一堂。



《明報.星期日生活》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Saturday, November 17, 2012

論致敬

法國導演馬爾卡(Chris Marker)數月前過身,生與死都在同月同日。在這分屬兩個世紀、相隔九十一年的七月二十九日中間,他成了一個才識兼備的藝術家,難以歸類,但開風氣,如《堤》(La Jetee)及《沒有太陽》(San Soleil)都堪稱經典。他的電影我就只看過這兩套,對他一點也不熟悉,上周倒去了上環的二手書店「實現會社」的馬爾卡放映會,看了家明選播的 One Day in the Life of Andrei Arsenevich,滿心感動,覺得那是一個藝術家向大師致敬的絕佳示範。

真不能隨便致敬。大師很慘,人都死了,還不時要受人以致敬之名騷擾,如同看見墳前擺滿一個個慘綠鮮黃、膠水未乾的紙紮攝影機,恨不得彈出來登報劃清界線。要致敬,最少要立志趨近馬爾卡這電影的水平,才配。

在世間所有電影導演裡頭,獨個站在金字塔頂的,我覺得就是俄羅斯導演塔可夫斯基(Andrei Arsenevich Tarkovsky)。是他綰合繪畫、音樂、文學、劇場等傳統,游刃於回憶、寫實、想像之間,把電影藝術推到極限。除了少數導演如英瑪褒曼(Ingmar Bergman),也沒幾個人真正稱得上跟他惺惺相惜。惺惺是聰慧之意,同樣聰慧的同代人而能相珍惜相影響的,總不會很多。馬爾卡比塔可夫斯基其實大十年有多,藝術上的取徑看來不算接近,但在這套為紀錄片系列 "Filmmakers of Our Time”而拍的電影裡頭,我們不難感到馬爾卡對塔可夫斯基深深的敬重,塔可夫斯基在病床彌留之際,在旁拍攝的亦正是馬爾卡。

馬爾卡這部 One Day in the Life of Andrei Arsenevich大概可譯做《安德烈的鴻爪偶留》,一九九九年拍成,在塔可夫斯基過身十三年後;昔人已去,千載悠悠。塔可夫斯基終如他電影中的人物,離地升空,卻在轉身前在雪地上七步成詩——畢生只拍七部戲,便繼承父業成為詩人,只是用的並非文字,而是光影。傳聞蘇聯的秘密警察KGB曾毒害塔可夫斯基,馬爾卡心思靈動,一個剪接就從塔可夫斯基卧在病床的畫面,跳到他在VGIK讀書時拍攝的習作,因為他和同學選來改編的,正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說〈殺手〉(The Killers)。這也是塔可夫斯基第一次在銀幕出現,慢步進場,安安閒閒地吹著Lullaby of Birdland的口哨。

馬爾卡講到塔可夫斯基的《犧牲》(The Sacrifice)的幾幕特別精彩。其時馬爾卡跟塔可夫斯基一起到了瑞典的拍攝現場,紀錄他的一舉一動。拍攝如此沉重的題目,塔可夫斯基卻如此輕鬆幽默,一面動作多多與大伙玩樂,一面作興跟著名攝影師尼維斯(Sven Nykvist)一較高低,自己拿攝影機在尼維斯身後拍攝,打橫的推軌鏡頭開始,竟然就有前後兩台攝影機一起移動。就算拍攝片尾那個草原上大屋著火、眾人追逐的長鏡頭,失敗後不容有失了,塔可夫斯基卻依舊不改從容,胸有成竹。

可惜亦在此時,塔可夫斯基的健康急轉直下,需要住院。幾經艱苦終於完成了電影剪接,工作人員把電視搬到病房,塔可夫斯基第一次完整地看完《犧牲》。《安德魯的鴻爪偶留》的畫面此時一片漆黑,有人拍掌。燈開了,我們看見,塔可夫斯基在床上出神沉思。固然因為感動,但馬爾卡這裡心細如塵,將塔可夫斯基臉上的悵然,連接到他一次跟俄國作家巴斯特納克(Boris Pasternak)通靈的經驗。塔可夫斯基問巴斯特納克,自己終身會拍多少部戲。答曰:「七部」。他問,就只是七部?答曰:「是。但都是好的。」如此一來,塔可夫斯基之如有所失,便是因為目睹自己藝術生命的休止符了。

《安德魯的鴻爪偶留》不時有馬爾卡這種靈機一觸,顯然都是熟參之後的妙悟,例如他最後說,塔可夫斯基的電影,始於《伊凡的童年》(Ivan's Childhood)首個畫面的小孩和樹,終於《犧牲》最後一鏡的小孩和樹,是個美好循環。馬爾卡還有一厲害之處,就是靠擷取塔可夫斯基的電影片段,拍出了塔可夫斯基對前代大師的敬意。李白讀過謝朓,自言「一生低首」;鄭板橋看了徐渭,甘做「門下走狗」。塔可夫斯基之於達文西,之於巴哈,亦復如是。我相信,電影史上沒有人把達文西的畫,把巴赫的音樂,比塔可夫斯基處理得更優美動人。這才是致敬。宜乎《安德魯的鴻爪偶留》以巴哈的《馬太受難曲》作結。

以電影向人致敬,當然還有題獻一途,對象亦不限於導演。與塔可夫斯基同年出生的法國導演杜魯福(Francois Truffaut),一九五九年的開山之作《四百擊》(400 Blows),即是獻給改變自己一生的師父巴贊(Andre Bazin),因為這影評人在電影開拍一天之後不幸過身。

十一年後,杜魯福已從初生之犢變成著名導演。此時拍攝的《野孩子》(The Wild Child),便是獻給在《四百擊》中飾演浪蕩少年的李奧 (Jean-Pierre Leaud) ,杜魯福還特意走進電影,親身飾演那位負責教化的師父。巴贊之於杜魯福,或如杜魯福之於李奧,只是《野孩子》對這種師徒關係似乎不無疑惑。電影的最後一鏡,是野孩子從樓梯上向下回望,眼裡一片惘然,然後畫面以圈入(Iris-In)收束。這令我想起《四百擊》海邊的結尾,跑了很久的男孩眼裡正是這種惘然,然後便是最後那經典的定鏡(Freeze Frame)。巴贊、杜魯福、李奧三個人,便因這兩電影而緊緊扣連。

最後不妨舉一反例。幾年前看丹麥導演馮提爾(Lars Von Trier)的《敵基督》(AntiChrist),最不滿的,正是他在片末煞有介事把電影獻給塔可夫斯基。《敵基督》走偏鋒不是問題,記得博客「新春秋」的倉海君,即為之寫過兩篇博學得驚人的評論,仔細展示了電影能夠引發的詮釋空間,電影的藝術性於焉建立,雖然我並不喜歡。

聰明如馮提爾,自然知道這致敬將引起的反感。他後來就在訪問說,自己初看塔可夫斯基的《鏡子》(The Mirror)便一看著迷,覺得與塔可夫斯基有種宗教式的扣連,及後把他的電影都反覆看了很多遍。馮提爾知道塔可夫斯基看過自己拍的第一部戲,卻極憎厭。但無論如何,馮提爾還是覺得自己與塔可夫斯基及英瑪褒曼兩人緊緊扣連,雖然明知這是一廂情願。他最後說,你把電影獻給一位導演,最少沒人會說你偷,這便教人安樂了。(If you dedicate a film to a director, then nobody will say that you’re stealing from him, so this was the easy way out.)

馮提爾似乎不明白,偷竊是道德問題;把電影獻予別人,則關乎藝術家的自我定位與視野,可算是品味問題。我又想起了那些慘綠鮮黃、膠水未乾的紙紮攝影機。慨歎一聲吾不欲觀,塔可夫斯基便與剛到埗的馬爾卡,一同哈哈兩聲,升天遠去。


《明報》二○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Thursday, November 15, 2012

陳宜略高也無妨



早前得友人贈書,是邵祖平的《詞心箋評》。邵祖平字淡秋,章太炎學生,工詩詞,曾任《學衡》編輯。偶然發現,也是章太炎學生的魯迅寫過一篇〈估《學衡》〉,其中幾句,嘲笑那時才二十出頭的邵祖平刊在《學衡》的舊體詩〈漁丈人行〉。詩中有「覆巢之下無完家」一句,似為湊韻,典故的「無完卵」就給改成「無完家」,於理不通。魯迅極盡挖苦之能事,但最少能把話說得好笑:「押韻至於如此,則翻開《詩韻合璧》的『六麻』來,寫道『無完蛇』、『無完瓜』、『無完叉』,都無所不可的。」

     《詞心箋評》是邵祖平四十歲後的著作,一九四八年付刊,復旦大學出版社幾年前重出,正體直排,友人在中環的上海印書館購得;標價二十六元,在中環連一頓午飯都吃不到了。《詞心箋評》由邵祖平的講課筆記編成,〈凡例〉說明立意何在,選詞準則如何,廖廖數語,都是眼光。如首條簡釋「詞心」一語之來歷,並開宗明義,表明「本編所選極嚴」。第二條貶錢牧齋和張皋文等注家,突顯此書不重詞作之譏刺影射,只重詞心。餘下數條,莫不有種因識見而來的信心,話說得確切,不留餘地。例如第六條說「本編所選不求備格,如於詞心不能尋繹者,其篇製概不甄入」;第七條說「詞旨屬對,詞旨警句,最害詞學,本編概不引用」。不貪多,不人云亦云,獨依鮮明的取捨,為「詞心」劃出限界,提供範例。如此 一來,夏承燾在序言說《詞心箋評》「陳義且高於皋文、靜安所云」,就無關溢美,而是看清邵祖平這取法乎上的用心了。

評論家是守門人,要求嚴格,不是為了令自己鬱鬱寡歡,也不是崖岸自高趕絶和者﹣﹣他們都在披沙揀金,讓人認住金的光芒,下次自己去分辨金沙;訂定水平,說清準則,提出看似必須但往往早被忘卻的問題:在一個領域裡頭,最重要的究竟是什麼?邵祖平的答案便是「詞心」。乍聽有點空泛,但一旦追問如何才能在詞裡以己心感人心,自然就回到更根本的問題:詞是甚麼,特質為何?

邵祖平先在〈自序〉為詞叫屈:「詞名『詩餘』,宜其從詩來,顧余以為『餘』者,『裕』也」。詞之豐饒如何見得?他推許唐宋詞「不及政治,不涉倫理,無所為而作,引人同情」,然後以西方短篇小說為喻,以為二者同重在捕捉那忽然而來、杳然而去之靈感與片段,最後再推一步,斷言詞更勝詩:「至於誦唐宋名家詞,作家初非有倫常慘痛,只以惘惘不甘情緒,寫出迷離惝恍語調,煙柳受其驅排,斜陽赴其愁怨,擁髻遜其淒訴,迴腰窮其娭盼,諷之數復,令人惆悵低徊,欲罷不能,殆不知其所措,此種情況,讀詞者必能自得之,則詞心之感人勝於詩遠矣!」詞心究為何物,或許難以釐清,邵祖平此處是不落言筌,借漂亮的畫面與文辭,點出詞之特點,讓人自行領會:不一定宏大深沉如詩才好,詞表現的微小淡薄,轉瞬即逝,都自有美感,視乎讀者能否得之於心。

書中除〈自序〉外,另有〈序說〉一篇,以三頁歸納唐宋詞學發展,品評各家優劣:李煜、馮延巳、周邦彥、李清照備受推崇,但柳永、賀鑄、張先到周密等等,則是一字排開,逐個給邵祖平評頭品足:「耆卿疎蕩綺膩,過傷狎媟;方回悱惻芬芳,苦乏典重;子野韻高而少開闔;白石致高情寡,生而不辣;梅溪格卑情濫,熟而不生;碧山騁於詠物;玉田疲於琢句;竹屋草窗,則自鄶以下無譏焉!」
話雖如此,邵祖平此處評為「苦乏典重」的賀鑄,於書中比重之多卻有點不成比例,全書二百餘首詞中,他一個人就佔了廿四首,幾乎是十份之一。反觀未受半句批評的蘇東坡和辛棄疾,兩人詞作加起來才十八首,不及賀鑄一人。這重婉約而輕蘇辛的取徑,與胡雲翼在六十年代編注的《宋詞選》分別尤為明顯。但相較而言 ,《詞心箋評》 要比《宋詞選》好看得多。二書性質固然不同,但這也顯出除了選詞準則,邵祖平的箋評正是書中關鍵。

既非詳注或集評,邵祖平自無庸字字解說,或於名物訓詁多下工夫。是以他的箋評不一定詳盡,有幾篇更只列詞作,不附箋評。他通常是先列幾個前代註家所言,品評一下,再引申到自己的意見;文辭之間,總是充滿感情和看法,頗符〈凡例〉第三所言:「取諸前人者十之六,妄逞胸臆者十之四。」而我們都知道,不是人人都有本事這樣謙稱或笑稱自己在妄逞胸臆的。

且舉賀鑄的〈小梅花〉為例。邵祖平先是稱許賀鑄「驅役古辭,入我筆端,持鐵如意,碎萬琅玕,方回此作,有睨視青天、旁若無人之概」。之後借编纂《全宋詞》的友人唐圭璋一問,講解詞中「作雷顛」三字的意思:「郎當謂顛狂,然則雷顛其謂雷大使乎?圭璋以為然,異日且告我雷大使名中慶也。」然後再一一點出賀鑄挹彼注茲、借用唐人成句的地方,篇首的「驅役古辭,入我筆端」兩句乃有著落。但邵祖平箋評之個人面貌,尤見於最後一段:「昔年喜方回此調意態横逸,音節票姚,曾次韻依和一闋,附錄于此,以發知音一笑。」於是便列出自己的和作。邵祖平箋評之意態橫逸,或不下於賀鑄此詞。

但和樂之外,有時也見作者心事重重。於吳文英之〈高陽臺〉後,邵祖平如是說:「乙酉上巳褉集成都武侯祠,時美總統羅斯福新逝,美對華外交有遷變訊,而頑鄰尚無降服之意,誦夢窗此詞,愈加感喟;因用其韻倚和一闋,附記於此。內心之感相同,不敢以嫫母之容,唐突臨鏡之西子也。」上巳是農曆三月三日,有郊遊修褉之俗。查乙酉年三月三日,即一九四五年四月十四日,二戰尚未結束,致力援助中國對抗日本的羅斯福逝世第三天。詞中「乍重三,臨水難歡,攬蕙堪吁!」幾句,即是因其惘惘不甘情緒,而寫出來的迷離惝恍語調。

邵祖平其時當然沒法知道,幾個月後日本就要投降了,只是教人難歡的事情陸續有來,層出不窮。到了五十年代,他跟不少文人一樣,給打為右派;文革時半生藏書都給抄收,一九六九年病殁,享年七十一歲。



《明報》二0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Monday, October 15, 2012

稱職的狐狸

雷競璇先生最近做了兩件事,知道了覺得都非常好。其一,是他在蟄伏之後,重寫專欄,一如舊作《據我所知》,一篇文章就專心說好一件小事,有幾多材料說幾多話。其二,是他把幾千本藏書損贈中文大學,讓師生認領回家。前幾天,他還跟林道群在中大辦了場講座,我去了聽,回家路上就想著要重讀《據我所知》。

書中有〈罵人之種種〉一篇。雷競璇一開始寫道,一九七三年,余英時先生出任新亞書院院長,並開授「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一課,在新亞歷史系讀書的他自然慕名修讀。課上集中講解戴震與章學誠,後來余英時還就此寫成專書。這本《論戴震與章學誠》我不久前讀過,最深刻是他在〈章實齋的「六經皆史」說與「朱陸異同」論〉一章,談到章學誠把學者分做「高明」與「沉潛」兩類時,突然宕開一筆,以英國學者柏林(Isaiah Berlin)狐狸與刺蝟的二分為喻。狐狸天性好奇,四處奔走;刺蝟相反,只愛拳曲一隅。兩者之分別,正如希臘詩人亞基羅古斯(Archilochus)所說:「狐狸知道很多的事,刺蝟則只知道一件大事。」動物形象生動,余英時借之闡釋章學誠所言,再把章學誠比作狐狸當道的一隻孤獨刺蝟,實在巧妙。

礙於狐狸給人狡獪貪婪的想像,我們大概覺得做悠然自得的刺蝟較佳。但柏林這分類似乎只重性情所向,不涉高下判斷,何況狐狸東找西找也很辛勞。重讀《據我所知》,感到雷競璇展示的正是:要做稱職的狐狸也不容易。

《據我所知》分論事、識字、看戲、察物四部,涉獵的範疇跨越歷史、地理、文學、藝術等,在不同的知識領域一點一點地添加、修正與提醒。雷競璇求真的態度嚴謹,自我要求很高,重點還是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不騙自己不騙人。例如前後相應的〈糊塗賬〉與〈肖姓後遺症〉便是尚佳例子。

〈糊塗賬〉從他一次在報上看見某個肖姓商人寫起。他懷疑姓「肖」是姓「蕭」之另寫,希望確定究竟有否「肖」這一姓氏:「因為好無中生有習慣的驅使,我開始追查起來」。文章重現了他印證這直覺的過程,他為此翻過的書,計有《元和姓纂》、《通志略》、《姓觿》、《姓氏尋源》、《辭源》、《辭海》等多種。花了那許多工夫,效果一定理想嗎?顯然不是。雷競璇到最後還是無法下一判語,正正因為找到的證據還未夠,只好於文末承認不足:「我感到有點對不起讀者,本來想為大家查個明白,結果弄得甚為糊塗。」狐狸忙了半天,走遍森林,最終卻一無所獲,還有點頭昏腦脹;在月下搓著頭的背影便很教人同情。

〈肖姓後遺症〉是續篇。事緣〈糊塗賬〉見報後,林行止曾為文商榷,雷競璇按綫索查核,再作引伸,如是總結:「現在幾經周折,其實弄明白了的只有一點,即姓氏中的確有這樣罕見的一個肖姓。」如此努力,弄明白的真的就「只有一點」,少是少了,總好過不明不白。結合這兩篇文章,乍看瑣碎的題目,卻開闢出蜿蜒的求真之路;霧裡看花時固不得妄下結論,當別人提出有力證據時,唯有修正看法,為的當然是建立更可靠的知識。

〈讀季羨林的書〉也可見雷競璇治學之道。篇中有這質樸的一段文字,清澈明亮:「在知識的追求上,才情與學養有時不免有矛盾的關係。才情較多來自天賦,學養則由於積累。最好當然是兩者兼而有之,不然的話,對一般人來說,是寧追求後者莫妄求前者。」有這一層鋪序,雷競璇便引出他讀季羨林的書,最大的感觸是「其學可學」,而不像王國維等,只能仰慕,不宜學。不過,他寫季羨林亦非全是讚許,跟一頂大師帽子擲過去的溢美文章相比,更是判若雲泥。雷競璇在盛讚《佛教》一書之後,即表達了對季羨林尤重《牛棚雜憶》的疑惑,然後更借黃賓虹論中國文化之渾、厚、華、滋四點,評季羨林雖然渾厚,卻欠華滋。文章附有後記數行,很有意思。話說季羨林輾轉讀到雷氏此文,說想不到香港竟有讀者如此用心 細讀自己的文章。雷競璇知道後,自謂受寵若驚,喜出望外。

話說回來,我想「其學可學」四字,用在雷競璇身上也貼切不過,且借他闡釋季羨林「其學可學」時所言:「任何人肯老老實實地在自己的學科中下同樣大的工夫,都可以弄出相稱的成績來。這個說法看來顯淺,也屬老生常談,但真正做起來,卻不容易。」 做刺蝟難,做稱職的狐狸亦不易。
回到文章開頭提到雷競璇最近做的兩件事。其一,重寫專欄。這令我想起《據我所知》〈後記〉的最後幾句:
人活得年紀大了,書讀得多了,經驗豐富了,可能會覺得有很多話要說,覺得說出來的話都有價值,這是一個類型。我自問屬於另一類,而且是愈來愈覺得,能夠說出於己於人都有益有意義的話,真是不容易。這幾年是由於很少感到有話要說,於是也就很少執筆了。希望讀者在這本書裏讀到他們覺得有意義的東西。
真是謙遜得動人。讀了上面這段文字,自不難明白,何以雷競璇重寫專欄的首篇文章,題目就叫〈敬惜字紙〉。

其二,捐書予中大。我想起了最近讀《余英時訪談錄》,見他憶述錢穆先生之教誨,也知道他一九七三年回中大任新亞書院院長,既因此乃赴美作訪問學人之合約,亦出於義務。於是,那年雷競璇才能受其教導,並在討論章學誠的期終論文,得到余英時「批評古人過勇」的評語。雷競璇最近有兩篇好文章,談的正是錢穆。我想,關於捐書結緣之盛事,關於大學精神與文化香火之繼承,大概可用錢穆的半幅對聯作一小結:「天道好還,人文幸得綿延。」

《明報》二0一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