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4, 2013

烏普薩拉


【教堂】

位在瑞典東南的鳥普薩拉(Uppsala),有一座大教堂,中央地上有一石刻:

"Immortalem Atlantica Mortalem Hic Cippus Testatur."

拉丁文寫的是:「此石見證朽而不朽的阿特蘭堤斯。」幾行不起眼的刻字,果然早給日子磨得圓潤;瑞典人曾以為國土就是阿特蘭堤斯的想法,倒很新鮮。二○○三年去瑞典讀書,在八月為交流生而設的導賞團,就已聽胖胖的導遊講解過這塊石刻。但那時英文不好,細節總是跟不上。要到一年後臨離開烏普薩拉前兩天,才最後一次走進教堂,把刻字抄在日記。

教堂最初是一點光,遠遠就在機場往宿舍的巴士途上看見。烏普薩拉地勢平坦,教堂又是城中最高的建築,外來者一眼就能辨知城市的中心,由是也可推斷,千山萬水之後,終於都到了。八月的陽光平均而放肆地灑在地上,教堂尖頂的銅皮反光,恍如插在蛋糕上修長的蠟燭剛剛點火,雖然細小,卻有儀式一般的重量。

跟導遊走出教堂,也去了烏普薩拉不同名勝。一次,兩個同學聽講時走到樹蔭,導遊便打趣說:“You will regret it in November”。到了十一月,教堂已從原初的興奮,變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譬如是我在下課之後、上班之前的歇息取暖之處。

【何希】

八月到埗,先用一個月上瑞典文班。瑞典文與德文接近,一撮德國同學有時未待老師講解經已曉得。班上近半的美國同學,則會用很美國的方法學習,譬如把瑞典文字母ö,稱做“Mickey Mouse”,因像有圓臉和雙耳。瑞典文固然不易,但有時不懂的其實是老師和同學的英文。快問快答,跟不上也不敢問。但慢慢卻發現,聽不懂的除了自己,還有一個西班牙人。他的英文比我更差。

他的名字是Jorge,頭髮捲曲,眼神誠懇,鼻音濃重,會為很小的事情笑很久很久。我因發不到西班牙文那震動舌頭的R音,初時沒法讀準他的名字中間的轉折。他一遍遍愈來愈慢地重複,我一遍遍愈來愈慢地讀錯。但正是他這堅持,使我慢慢也轉用中文名介紹自己,要別人發準廣東話讀音。

瑞典文課是愈來愈無望了。我和他一天比一天鬆懈,也覺得既然有一年時間,要學的話總有其他方法學懂。最後一週,更是與他坐在最後一排,他教我讀西班牙足球員的名字,我則把他的名字譯成「何希」寫下送給他,教他玩「天下太平」。他都喜歡。

他讀生物,所以九月以後不曾一起上課。但因為大家一樣清貧,一樣想賺錢去旅行,就常在酒吧工作時相見。十一月後,無事可做的寒夜愈來愈多,他就常為我煮飯,或用他的電腦一起看Simpsons學英文,或在窗邊看着蕭颯的天色,聽他用口音很重的英文安慰地說:“In this kind of weather, I feel especially good at home”。宿舍已悄悄有了家的地位,變成家鄉以外的另一個家。有時候,我們也會站在他牆上一大幅世界地圖前手比指劃,於寒冬盼望春日,在四壁之內設計四散的旅行路線。當時固然不會知道,有些狂想最後竟成事實,例如在夏天,一起走到挪威那天涯海角一般的Lofoten。但那也是我們最後一次能夠說旅程之後,會「回烏普薩拉」了。此後,「回烏普薩拉」就不再是路線的考量,而是情感的寄託。十年了,再次踏足瑞典的話,總是回,不是去。

【啤酒】

米奇老鼠ö時常出沒,因為瑞典人實在喜歡啤酒:Öl。十月開始,我用在餐廳和酒吧工作的時間大約是上學的六倍。我選讀的傳媒課極空閒,一星期只有三個朝早上課,加起來不過五小時,其他時間多是自己看書和討論。工作就忙碌得多。

烏普薩拉的學生會規模龐大,依瑞典的地域劃分,共有十三個,稱為Nation,都有各自的建築物,有些建成於十九世紀,積木一般精緻,內有風格和面積不一的餐廰和酒吧,有的更有自己的球會、圖書館甚至墓地。瑞典學生有的依籍貫加入,交流生則隨喜好選擇。

我加入的Varmland Nation,就在教堂旁邊。最初負責洗碗洗杯,後來做過廚房、侍應和酒吧。Öl是啤酒的正稱,但在酒吧則多叫“Stor Stark”,直譯的話,前者是「大」,後者是「強」,一杯半升。為使酒量強大的國民飲酒沒那麼方便,瑞典政府規定酒精只能在名為Systembolaget的指定地點出售。其他如超級市場等,只能賣低濃度的啤酒,同學笑言,飲到膀胱出事還未醉。於是週末的酒吧,就成了盡興之所。五時上班預備,一起吃飯,七時開門,一時關門。把所有杯碟收拾洗好,所有桌椅叠起打掃,再全層撞熱水洗地,約在二時完工。然後所有工作了一夜的人,又在大廳一起吃飯談天,有時三四時才離開。也有不知何故氣氛不大好的日子,大家匆匆吃完就各散東西。

最冷的時候下班就慘了。戶外是零下二十幾度,我的單車鎖是二手便宜貨,間歇給冰封,便須一直站着用手磨擦、用口吹風,深夜呆呆地在風中等待,感受存在的荒謬。再踏半小時單車回家,地面因積雪而滑溜,卻偶有明淨的星空把你牢牢停下。洗澡就寢已是五時,因為太累,醒來通常是同日下午三時,太陽經已落下,吃點東西,又去上班。冬天曾有那麼一段日子,上班上得頻密,碰巧天氣又差,十多天沒見過太陽,心情鬱悶,也更明白為何北歐的自殺率一到冬天就飆升,為何宜家傢俬的貨品色彩如此鮮艷,為何瑞典會有英瑪褒曼了。

【森林】

我是離開瑞典幾年之後才接觸藝術電影的。事後固然覺得浪費,因為烏普薩拉正是褒曼出生之地,看他晚年特意返回取景的《芬尼與亞歷山大》,單是喪禮一場教堂的一個空鏡,便引發了我不成比例的感動。

在烏普薩拉看過最深刻的一部戲,則是Valborg後一晚的偶遇。Valborg是瑞典重要節慶,在四月最後一天。原來真有大地回春這件事,又原來烏普薩拉真有那麼多人,都像驚蟄一樣,湧到圖書館前的草坡,或歡呼,或野餐,或肆無忌憚地從早上開始爛醉。按照傳統,瑞典人手持像海軍那種白帽子,新生的帽子雪白,頭髮雪白的帽子霉黃,幾代人,等待圖書館露臺的演說結束,一起揮動帽子告別寒冬。只有經歷過北歐的冬天,才會明白瑞典人為何如此敬重太陽。春天一到,只要有陽光的地方就有人,都如待在岸上的海豹一般,心無旁騖地躺着曝曬。

Valborg玩了一整天,翌日下午,又決定與何希及德國女子Frauke和美國女子Kristen,一起提早吃晚飯,然後帶同睡袋,踏單車進近郊的森林過夜。何希說,那麼高興,不如邊吃飯邊看電影,還興奮地說,有一部電影的情調極之適合。煮好飯,圍住電腦。一看,竟然是《德州電鋸殺人狂》!情節都忘了,我卻深深記得,我們笑了二十秒才能吃飯。

但對比起電影,森林實在是平和而充滿生機。我們一直向南走,到了大湖Mälaren的北端,理論上可從那裏游到首都斯德哥爾摩。因為沒帶帳篷,我們便在湖邊的觀鳥臺底下過夜。對岸是綿密的樹林,有雀鳥棲居,但入夜後都安靜下來,偶然才看見幾片飛翔的黑影。幾個人拾了些柴枝在路旁生火,拿出水果,圍着談天。火總是耐看的,不覺把面烘得灼熱,就離開走走,偶見草上有東西走過,不是殺人狂,而是一隻野兔,停停跑跑,夜裏只餘下一雙發光的眼。難忘一個男子踏單車在深夜經過,停了在火堆旁,用瑞典文說了簡單一句:「很美啊。」

【阿特蘭堤斯】

那美麗的火堆是十年前生的,也熄了十年。在湖邊因微冷而睡得不穩的一覺,則給四時半的日出吵醒;朦朧中,對岸的樹林彷彿整個在拍翼呼叫,渴望離地遠去。巧合地與Kristen同時起來,就一起站在岸邊看鳥,看日出,看湖上淡紅的倒映,感受陽光的溫暖。她今次說的是英文:It’s so beautiful。

十年了,我與何希早就斷了聯絡,雖然大家都一定知道這間斷不代表甚麼。碰巧上星期有天晚上,收編輯電郵,約稿寫旅行。不期然找出公文袋,重讀在烏普薩拉寫的四本日記。忘了是在哪套戲,還是自己拼湊出來的一句對白:“It is where I was young”。

再查資料,阿特蘭堤斯原來是由柏拉圖提出的,攻打雅典不果,一天之內就沉到深海。但一旦成為神話,就有了不朽這特質。我又想起了教堂的石刻:瑞典果然就是阿特蘭堤斯,我也總算明白不朽的意義。


《字花》 二○一三年七月/第四十四期

*二零一八年後記:
文中提及烏普薩拉大教堂地上有一塊關於阿特蘭堤斯的刻石,但2018年重訪烏普薩拉,
發現沒有,嚇出一身汗,不知哪刻聽錯、抄錯或記錯。想來基督教堂提及阿特蘭堤斯,本來就不合理。


附錄:〈艾美利亞〉

博物館與帕慕克



多得友人家榆相告,我才知道河北有間「冀寶齋博物館」,非同小可。雖未親身遊歷,但單看網上圖片已覺怵目驚心,皆因館內文物,假到儼然進入了忘我的境界。瓷盤要多大有多大,瓷罐要多古老有多古老,但其手工之馬虎,館主常識之淺薄,均是路人皆見。漢代固然不會有青花瓷,正如雍正年間的器物不可能畫有《紅樓夢》的金陵十二釵。館主一於少理,甚至隨便到在一組十二生肖瓷器的介紹上,不知是嫌原來寫的太過誇張還是不夠誇張,便用白油把「年代」一欄的資料塗掉,手寫一個歪歪斜斜的 ──「商」。

純粹批判館主愚昧,未免糟蹋這所博物館的意義。我們逛博物館,一般都假設展品為真,就算是如骸骨和模型等複製品,最少都希望符合歷史事實,於是我們才覺得可借物件增長知識。如果博物館的展品都是假的,它還稱得上是博物館嗎?這樣問,是因為知道「冀寶齋博物館」時,不禁想起對博物館情有獨鍾的土耳其作家帕慕克(Orhan Pamuk)。那位館主欠的,可能不單是歷史知識和自知之明,而是一本與博物館共生的小說。他的問題或許不在造假,而是假得根本不夠徹底,因為他還依戀現實世界。帕慕克就不同了,他開了一間只有贗品的博物館,對應的還是自己一手創造的虛構世界。以下就借瀏覽帕慕克的三本書,回溯他這段造假的歷史。

事情要從帕慕克二○○八年寫成的長篇小說《純真博物館》(The Museum of Innocence)說起。小說背景設在七十年代的伊斯坦堡,男主角是一富家公子,婚前不久卻與另一女子相戀,激烈卻短暫,因女子一天突然消失了。主角無法重投正常生活,唯有靠儲存和玩味女子觸碰過的物件度日,包括她的耳環、煙頭、火柴等等。等待等待又等待,再重遇時,女子經已另嫁他人,但主角繼續與她交往,並繼續搜集和儲存一切跟她有關的物件。後來,女子與丈夫離婚,主角終能與女子在一起,將要結婚,卻又遇不測。最後主角便將女子住所改建成博物館,展示儲存多年的物件,同時囑咐小說家帕慕克要把故事寫出來。

因為寫的都是回憶,所以《純真博物館》的敍事者,間歇會跳出來直接跟讀者說話,口吻像個展覽導賞員。例如在第九章寫到女子的耳環,便用括號補充一句:其中一隻耳環就是現時館中的首件展品。在第三十六章,提到主角寫給女子的一封因為羞愧而始終藏著的信件,便寫道:如讀者和博物館的遊客讀到這封信,便知道我對女子是多麼卑躬屈膝。

由此大概可以想像,《純真博物館》是本建基於物件的小說,借物件的描述,構造一段愛情故事,以及城市變遷的歷史。同樣是西風東漸,《我的名字叫紅》寫的,是十六世紀土耳其細密畫師(miniaturist)面對從威尼斯而來的透視畫法之衝擊,《純真博物館》寫的則是土耳其西化過程的掙扎與憂鬱。書中物件,小如一枚舊日在公共電話亭使用的代幣,都在召喚伊斯坦堡的城市記憶,勾勒幾代人一去不返的生活氣息。

我本來不算十分喜歡《純真博物館》。小說的情感雖然豐富細密,卻覺得中後段講拍電影的部分結構鬆散,也找不到小說真要這麼長的理由。但後來卻稍改觀,因為《純真博物館》中那個筆觸寫實的虛構世界,最終竟流進了現實。帕慕克在成書之後,果真把伊斯坦堡一幢樓房改建成「純真博物館」,幾經延遲,去年終於開幕,展示在小說提及大大小小的物件。於是,印在小說最後一章的博物館門票,終於有了現實的着落,因為據說只要手持小說上的門票,就可免費進入這間真實的博物館。

這樣為小說起一間博物館出來有何意義?跟主題公園又有分別嗎?我想從帕慕克在二○○九年的羅頓演講(Norton Lectures)編成的小書 The Naïve and The Sentimental Novelist說起。題目源自德國哲學家席勒(Friedrich Schiller)的文章“On Naïve and Sentimental Poetry”,此書的大陸版譯做「天真的和感傷的小說家」,台灣版則譯做「率性而多感的小說家」。讀哲學的朋友說,原文Naïve與Sentimental的分別,關鍵在於意識之有無,雖然都跟美有關,但Naïve的像是無心為之,Sentimental的則充滿自覺。帕慕克將這組概念扣連到小說創作,再延伸到我們閱讀小說的經驗,似乎都在這投入與抽離、相信與質疑的兩極之間來回擺盪,回應了大陸和台灣譯者都隱去的副題:“Understanding What Happens When We Write and Read Novels”。

我覺得書中最好看的,是第四章「文字、影像、物件」和第五章「博物館與小說」,兩章更有不少互相呼應之處。在第四章,本身是畫家的帕慕克先比較了寫作與繪畫的分別,他的一個想法很有意思:不少重要小說家都會暗暗羨慕畫家,似乎是因為,文字就是無法趨近影像散發那種直接而強大的力量。以他自己為例,便總覺得繪畫時較直率和純真,倚靠天才;寫作時較複雜和老成,倚重智力。

這說法也為「純真博物館」下了一重要注腳,因為博物館正是一個直接呈現物件與影像的地方。小說紀錄語言,博物館保留物件,都在時空之中,儲存了舊日的生活痕跡。於是在第五章,帕慕克就重塑了構造「純真博物館」的過程,時序並非先虛構後真實的判然二分,而是一個互相混和的過程。例如,帕慕克有次在二手店看見一條橙花綠葉的裙子,直覺認為那絶對適合小說中的那位女子,便先買下來,再構想一個她穿這條鮮色裙子的場景。

如此一來,我們就不難想像,帕慕克視線所及的尋常物件都充滿了新的可能和故事,就算本來乏人問津,一下子都有了扭轉命運的機會。難怪帕慕克說,寫成《純真博物館》之後,室中早就堆滿各式各樣的舊藥瓶、鈕扣、衣物和廚具。以他這種眼光瀏覽城市的舊店舊物,更不止關乎文學和藝術,而是一個人類學式的城市考察了。

這還不止,因為帕慕克去年又出版了尚未有中譯的《物件的純真》(The Innocence of Objects)。不是小說,也不是論文集,而是關於「純真博物館」的展覽目錄冊,以相片為主,講解整個博物館的策劃和成立過程,包括選址經過,中間因遇到政治檢控而一度以為無法完成的擔憂,帕慕克與工作人員如何搜尋和擺放舊物,解決各種困難等。

書中不乏有趣的片段,例如寫到一群常在樓房附近踢球的小孩遇見帕慕克時,總會問他博物館究竟何時開幕,因為他們又把足球踢進後園了。帕慕克說,到前後用了十三年完成的博物館開幕時,一共拾到十八個足球,都已漏氣,還保留了其中之一作為館中展品。《純真博物館》寫虛,《物件的純真》紀實,「純真博物館」則是既虛構又真實的合體。帕慕克之野心如此龐大,情感如此充盈,重讀小說,能不稍稍因之改觀?帕慕克建立的雖是「純真博物館」,率真地藉此與已逝者共存,但整個創作計劃卻是複雜、自覺而感傷的,所謂The Naïve and The Sentimental Novelist,講的不正正是他自己?

話說回來,《純真博物館》第八十一章很好看,寫到主角慢慢有一嗜好,每到不同國家遊覽時,總會花大量時間參觀一些不知名的小型博物館,都影響了他對博物館的想法,然後便列出這些博物館的名字和其中的發現。若然主角有幸參觀河北的「冀寶齋博物館」,說不定會決定為他寫一部小說。到時候,那組十二生肖瓷器,可能就給放在酒池肉林旁邊,以作紂王玩樂時的小小點綴了。


《明報》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錄:〈伊斯坦堡〉http://pilingupthewind.blogspot.com/2013/08/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