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6, 2016

球評世界 — 從利物浦到香港丁組


我曾是個狂熱球迷,小時跟許多小孩一樣,會把家中、樓梯口、保齡球場以外一切球場當作足球場,也會跟父親和他的工友到大球場觀賽,東西看台和場館都坐過,周日必看和同時錄影「球迷世界」,最記得大球場改建前,有一集以舊球場為主角拍了個MTV送別,一直只記住了音樂而不識原曲,到多年後在外國一個晚上無意中聽見,才知道叫 “Rhythm of the Rain”,感歎了好一會。長大後,目光轉向英超和西甲,近年則基本放棄踢足球,也淪落到通常只在Youtube翻看球賽精華。奇怪的卻是每天仍然用上不合理的時間,來來回回看各足球網站的消息和評論。

「球迷世界」這名字改得好。這世界真由許多互不相干的世界組成,不是球迷就被排拒在那世界之外;有些球迷只聽旁述不讀球評,也無法了解球評世界之紛繁。近期最精彩的,應是利物浦在歐霸盃四比三反勝多蒙特後,Football365在讀者來信一欄,把曼聯球迷的反應輯錄成文,題為 “When even Man United fans say ‘wow’” 。為看那場比賽,那晚深夜四時起來,但看不到十分鐘已輸到二比零,只替進場的球迷難過,要在無望裡一起坐八十分鐘捱到完場。這時候自然令人懷念謝拉特——反勝AC米蘭的一夜,轉眼便是十一年前!結果卻是,利物浦竟在補時反勝多蒙特出線,用「戲劇性」來形容未必適合,再不要臉的編劇都不敢這樣交貨。是否決賽毫不重要,因完場的一聲哨子裡,自有一種屬於足球的美麗,配合日出的靜謐,四野無人,那應是香港球迷共有的靈性體驗。

利物浦和曼聯是宿敵,很難喜歡一隊而不同時厭惡另一隊,球迷心態總是恐怖:利物浦贏波並不足夠,要曼聯當日同時輸波,才有充沛的滿足感,覺得世界還是公正和仁愛的。許多年前,便聽過這對我來說不算艱深的兩難:寧願利物浦贏聯賽冠軍,但每次跟曼聯碰頭皆慘敗,抑或相反?我那時選擇不要冠軍,今日一樣,往後亦然。

曼聯球迷對利物浦這勝仗心情有多複雜?這些真心話一翻譯就易失味道,只好原文照錄。一位說: “tribalism aside, I couldn’t help having a wry smile when Lovren’s header went in. That’s what football is all about, and why we love it so much. All the best in the semis you determined b**tards. Bloody hell.” 另一位讚歎一番後,有此結論:“Congratulations to Liverpool for making it to the next round, I sincerely hope they get thrashed by whoever comes next.” 願望多麼真摯。另一位:“I bloody hate Liverpool as much as the next United fan but oh my God that was brilliant. Never a bad sight seeing gutted Germans reminds me of a certain night in 1999.” 1999是曼聯在歐聯反勝拜仁慕尼克的一夜,利物浦球迷心情同樣掙扎。

球評多數重在球隊部署或球員表現,除非極精闢,否則看了通常水過鴨背,能使我留下印象的,往往倒因為裡頭有感情,如上面那些曼聯球迷的生死愛恨,或如從前Soccernet評論家波爾(Phil Ball)文章裡的溫情。波爾有其分析一面,多年前一個季末,波爾便從皇馬的戰術和餘下賽程,引伸到其佛朗哥背景、加泰隆尼亞簡史、以及邊緣球會的反中央情緒,從而推斷為何巴塞將有較大機會取得聯賽冠軍。後來讀奧威爾寫西班牙內戰,也是因此才先有個大概。波爾的專著Morbo: The Story of Spanish Football同樣是順著歷史、政治、階級等著手,足球當然不止是足球。不過,我始終更喜歡他平日在文章那閒話家常,重心不時從抽象的球會,回到有血有肉的球員和他自己,見林亦見樹。

波爾寫得特別有感情的球員包括沙比阿朗素,因他們曾是街坊。那時阿朗素還在皇家蘇斯達,球隊位處巴斯克自治區,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化傳統,地方意識強烈,皇家蘇斯達便有很長時間只限巴斯克人方可作球員。阿朗素在該地成長,冒起之後2004年轉會到利物浦。我對他這類球員有好感,不是一個扭三個的球星,也不是總在補時才入球反勝的英雄,甚至有明顯缺陷——古積特一次訪問被問到隊中誰人最慢,除了門將拉爾拿,便舉了阿朗素。但他對球賽節奏敏感,太急促忙亂時會刻意慢下,幾乎是用身體語言來提醒隊友,對手分心了卻突然四十碼遠射使人狼狽。有時則是一記轉向的長傳,一下改變球場的長闊高,很優雅。

波爾在2005年一篇題為“Viva El Liverpool!”的長文,提到阿朗素轉會到利物浦前的一個小片段,那時傳聞皇馬對他也有興趣:早上,阿朗素坐在餐廳一角靜靜喝咖啡和看Marca這份親皇馬運動報章,一位街坊見狀大叫:「沙比,求你不要到那該死的皇馬!」他從報章抬頭微笑回答:「別擔心,我不會到那裡」,然後又靜靜喝咖啡看報。這恬淡,跟阿朗素在球場上的作風脗合,那年他果然沒去皇馬,之後幾年的利物浦才有種罕見於英超的持重,沒有他和馬斯查蘭奴的掩護,謝拉特斷不可能那樣放肆地衝衝衝衝吧。

到2008年,有傳賓尼廸斯有意賣走阿朗素以羅致巴利,雖然利物浦那年取得聯賽亞軍,我卻知道這球會正要步向衰亡了。波爾寫了另一片段:暑假,太太來電,謂休假回家而去向未明的阿朗素就在身旁的網球場。波爾即叫十二歲的兒子拿利物浦球衣踏單車速至球場。不久,兒子拿著球衣回來,上面簽了巴斯克語名字。波爾問兒子剛才是用英文嗎,兒子說跟偉大人物說話只用巴斯克語,還囑咐了阿朗素來季要留在利物浦。波爾雖覺得兒子這樣太冒犯,但同時宣布,各大球會可死心了,因阿朗素用巴斯克語跟他兒子說「那當然」,肯定就是真的了。結果,阿朗素那球季真留在利物浦,一年後才轉投皇馬。波爾寫的既是球星的生活點滴,也是球迷的生活寫照,那幾如希望子姪成才一般的靜靜的守望,使我想起小時候到南華會看操練,能偶爾跟山度士說幾句話已很高興。球迷的快樂可以很單純。

波爾寫自己也好看。幾年前哥廸奧拿將要離開巴塞時,波爾寫了“The Pep Chronicles”一文,頭半篇集中寫巴塞和車路士等大球會,末段筆鋒一轉,寫自己剛買票看了一場英國第五組別聯賽。球場風大,球賽難看,且支持的一隊還要落敗,於是想起母親的問題:為何要看二十二個傻人追著一個皮球?波爾說,答案不就在風中轉,大球會可趾高氣揚,全因這骯髒的另一端得到維護 ,「沒有浮游生物,鯨魚終將消失」。所以他還是會進場支持。

這使我聯想到香港球評家Momay。對比世界大球會,香港的東方傑志都是浮游生物,Momay厲害之處,正是有段時間曾有恆心地留意香港丙、丁組球賽,並在「獨立媒體」撰文報道,例如一場十九比零的丁組聯賽。他在文末這樣寫:「今場瑞聯嘅守門員,應該係臨時頂上,基本上佢唔會點做飛撲動作,用腳救波多過用手,龍門球過唔到半場就一定,不過都叫救咗幾球而且落力提場及鼓勵隊友,輸0比19係大咗啲,不過就算輸到0比10都繼續嘗試進攻冇扮死,全場取得7次射門算係咁,俾啲掌聲瑞聯啦。」龍門球開不過半場,簡直是小時的學屆噩夢,這類球賽有多可觀不難想見,難得作者還認真做紀錄,有時為了觀賽時認得各球員,甚至會於賽前先到足總網站看看球員照片,對足球一往情深。近日見Momay的焦點從香港擴闊到亞洲,如專注介紹印尼足球聯賽。那些球會通常只在亞冠盃以香港球會的對手這形態出現,一下子卻成了主角,這跟「運動公社」那種每每從足球延伸到社會政治的文章,同屬香港難得的球評。

從浮游生物回到鯨魚。以往有段時間,常跟愛把希斯基稱做 “oh donkey”的利物浦老師看球賽,他說利物浦球迷總是在季初說「是今年了」,然後在季末說「是明年了」,彷彿人生所有樂觀希望都放在足球之上。末了自然要說:希望利物浦於十五年前那場如過山車的歐霸盃決賽後,擊敗西維爾,再度奪冠,「是今年了。」


《明報.星期日生活》二0一六月五月十五日



Sunday, April 17, 2016

浮游——讀石黑一雄《浮世畫家》



到達廣島時已是晚上,在「平和紀念公園」附近閒逛,天黑大霧,遠遠卻看見另一端横擱著原爆紀念館:一個墊高了的長方體,玻璃裡透出暗黄燈光。因電影《廣島之戀》之故,他在我印象中一直是黑白的,現實世界卻為他添上了顏色。兩天後到館內看展覽,礙眼的是講到二戰背景,提及日軍侵華時文辭間刻意的輕描淡寫。坦然面對歷史真難,剛在那天讀完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的舊作An Artist of the Floating World,對此正有深刻體會。

那是他第二本小說,背景設在一九四八年的日本,中譯《浮世畫家》,跟重視人間享樂的浮世繪相關。主角是畫家小野,出場時已是老人,住大屋,看來兼有名譽和地位。小野對二戰和繪畫有何想法,初段不大清楚,因他的唯一心願,只是幼女可早日出嫁,幾乎如小津安二郎的電影。提及幼女相親一事,長女有天鄭重跟他說「要小心提防」,句子含糊,小野只聯想到自己不光彩的過去,擔心親家查起家宅,會找到他的朋友說他壞話,才逼不得已重訪故人。故事順著小野的第一身敍述開展,但他人老了記性不好,容易旁岔到戰前風光,有時卻更似推搪。小說的核心自然是:他戰時做過什麼,跟他的畫作有何關係?

石黑一雄把這重心隱藏得高明,讀來只約略知道小野曾犯錯,一直不知程度和原委。小說偶爾把小野的敍述和客觀現實並置,如錯版拼圖般格格不入之處,正透現這主觀描述之不足或扭曲,不可盡信;若無其事,或正因知道那裡出了事,只不便細說。例如,他最希望探訪的,是從前最愛的學生黑田。探訪卻不是出於愛,而是恐懼,怕他中傷自己。要這樣提防自己最愛的學生,一定曾經種下巨大仇恨,那是什麼?不知道。我們只知小野連向友人查問黑田的地址也難以啟齒,到後來得知其地址和近況,卻心想,既然剛在大學取得教席,生活還不是很如意吧,幾年牢獄生活可能不全是壞事--這樣的自我安慰,不就已夠恐怖?及至走到黑田家附近,小野覺得他“did not live in a good quarter”,語氣平淡。但接下來對環境的描述,如感覺像工廠、泊滿貨櫃車、鐵絲網外有推土機的噪音等,對比小野古雅的大宅,何止不好,簡直惡劣。但似乎唯有這樣自圓其說,小野才能繼續心安理得下去。

問題仍未解答:小野戰時究竟做過什麼?慢慢湊合前前後後零碎的故事,還是有眉目的:小野早年得浮世繪畫家老師賞識,拜其門下。老師有「現代喜多川歌麿」之稱,銳意改良傳統美人繪,縱情酒筵歌席,一心畫好在夜裡搖曳的燈籠火光。小野曾嫌老師生活糜爛,老師解釋,美好事物都是晚上聚合、早上消亡的,畫家要相信浮世的價值,才能捕捉那一瞬即逝的微妙之美。

三十年代,在含糊其辭的「中國危機」(China Crisis)期間,有人拉攏小野加入新組織,謂沉醉於浮世其實是避世,應用天賦呈現更真實的世界,譬如窮人苦況。小野暗中嘗試新畫風,終和老師決裂;那新組織認為社會問題源於天皇地位太低,政客和商家才能在國內上下其手,故有復興天皇的企圖。小野的畫風一再變更,畫中人從窮小孩變成士兵,背景也由陋巷轉成日本軍旗。小野這裡只仔細形容構圖和用色,從未用如「政治宣傳」等字眼歸納。但問題不止於此。借歐洲畫風改良美人繪的老師後來得到「不愛國」罪名而落難,小野則獲頒各式奬項而順遂,並加入國家組織,首章只提及「國家藝術協會」,到小說末處,寫小野當年到場為被扣查的學生黑田解圍,向警察亮出身份,我們才知道他原來還加入了「內政部文化委員會」,更是「非愛國活動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Unpatriotic Activities”)顧問,負責舉報懷疑「不愛國」的活動,學生黑田才因此受到牽連,給投進監牢,畫作都給焚毀。

至此,一切似乎水落石出,我卻始終說不清小野是怎樣的人。他對藝術的追求應是真切的,這從他早歲學藝的艱苦可知。但他跟老師決裂時,真如他說,純屬畫風問題,抑有實利考量?還是麻煩的正在於,當時以為是個人選擇的轉向,正給軍國主義的潮流誘使而不自知?他在幼女相親時鄭重為舊事道歉,是懺悔,抑為權宜免得節外生枝?小野似非刻意誣陷師父和學生,卻又順手推舟,把他們送往死角。

以大時代之藝術家為題的作品,有時著重其志向與堅毅,以時勢變遷凸顯其不變,寂寥、悲苦、光輝皆在於此。石黑一雄卻描寫了小野這樣一個畫家,在浩蕩的洪流裡分不清理想與現實,是有意點出,這拉扯才更貼近現實嗎?

欺騙自己是困難的,往往要騙了全世界才能回頭騙自己,正如小野總自言不在意名聲,要到故友一再稱許,他才邊推辭邊接受。但他慢慢也不得不為名聲而心神恍惚。別人是真忘記他了,大家對小野的過去已無興趣﹣﹣不過是個畫家罷了。時代走得比他想像中快,報應不是譴責,而是遺忘,一切遮掩或懺悔都顯得多餘。誰都無意再回頭看他,以及他一幅幅精心的畫作。時代太急,個人對應不了更寛廣的世界而做了錯事,事後又沒法看清由來,便只能在殘缺的記憶裡永遠飄浮。

人真能從歷史得到教訓,抑或只會以歷史來教訓別人?不肯定。但五歲後便離開日本移居英國的石黑一雄,頭三本小說都關乎歷史。首部小說《群山淡影》(A Pale View of Hills)跟《浮世畫家》一樣寫戰後日本,淡淡筆觸卻寫出了陰魂不散的感覺。他在訪問曾說,那只是他想像中的日本,印象正隨年月消褪,希望在完全消失前用文字留下那珍貴世界。第三本小說《長日將盡》(The Remains of the Day)轉寫英國,老聽差語氣得體地回憶尷尬的舊事,半生侍奉的主人原來是納粹德國同情者,主張英國行姑息政策而釀成大錯。石黑一雄幾本早期小說都有事過境遷的歷史感,在國家的成敗、潮流的消長以外,描寫如歷史沙石的主角而今那種暗淡,借小說回看自己出生和成長的地方,不至在無知裡浮游。


《明報 星期日生活》二0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此文後來成為台灣中譯《浮世畫家》(新雨出版,2019)序言





Thursday, March 24, 2016

前生自是中國人﹣﹣訪閔福德























翻譯者常常隱身於作品背後,名字容易給人忘記,身世就更鮮為人知。閔福德(John Minford)是英國漢學家和翻譯家,七十年代曾跟其師霍克思 (David Hawkes)一起翻譯《紅樓夢》,之後翻譯的中國古典文學有《聊齋誌異》和《孫子兵法》等,香港文學則包括西西、也斯和劉以鬯的作品。他近日來港,於恒生管理學院做了一系列講座,解釋理雅各(James Legge)、翟理斯(Herbert Giles)、偉利(Arthur Waley)和霍克思幾位翻譯先行者的傳承關係,特別喜歡從各人的師友交遊等軼事,顯見其性格和志趣。

有緣跟閔福德談天,前段聽他說最初接觸中文和《紅樓夢》的淵源,很離奇;後段他多講兩年前出版的英譯《易經》,一譯十二年,無法不想起他在講座屢次引用的對答﹣﹣有人問米高安哲羅,天才是什麼,他回答:永恒的耐性(Eternal Patience)。

訪談時說的是英文,個別字詞則轉用普通話。為便傳神,下面有數處保留了英文原句。

閔:閔福德
郭:郭梓祺

中文選擇了我

郭:記得你曾說「不是我選擇了中文,是中文選擇了我」。可說說嗎?

閔:那會扯到我的前世,你真想聽?

郭:請講。

閔:中學時我取得奬學金,到牛津讀古典,那是1964年。去到卻發現,我不想再讀了,因自九歲就要學希臘文和拉丁文,想試試新東西。我真正想讀的是音樂,入大學前曾在維也納學鋼琴,很用功,但父母覺得我應先取得學位,再做音樂家不遲。沒法子,結果便悶在牛津,試了很多其他學科,如英國文學和歷史等,最後選了「哲學政治經濟」這科,興趣卻不大,讀的兩年走了所有堂,去導戲,期間做過兩個大型演出。但後來覺這樣讀書只在浪費時間,還剩兩年,要改變的話是最後機會了,便問自己,在這世界,真感興趣的是什麼?

身為六十年代典型的年青嬉皮士,我跟自己說,最愛的是「樹木」。那時我們都愛四處閒蕩,見樹就抱。於是便想到讀樹林業,將來可當樹木專家。那時沒互聯網,找了本選科手冊,一看卻發現,樹林業要求在高考先修讀了物理、化學和園林學。沒理由離開大家再讀兩年高中,一時下不了決定,清楚記得那天坐了在飽蠹樓(Bodleian Library)外的矮牆,拿著那厚厚的選科手冊,閉上眼,隨意翻,一指,便是中國研究學院。第二日我就到了那系,問可否讀中文,作了很多原因,例如那是我畢生宿願等,但我對中文當然是一無所知。他們說,好,但你只有兩年,要努力直追。我答應了。

有趣的是在此約七年後,我到了倫敦找一位很有名的通靈者。他說,我是一個十八世紀中國人的轉世者,正跟另一個同是十八世紀中國轉世者,合寫一本重要的書,而我將變成這題目的權威。你知道嗎,我那時就跟霍克思譯《紅樓夢》。哈,他說的轉世,可能便是曹雪芹和高鶚。那就更使我相信是中文選擇了我,像翻《易經》,不知是潛意識還是命運。轉眼五十年,學習中文,翻譯中文,我沒為此後悔過。

只認得「紅」,不懂「樓夢」

郭:你是哪年來港?

閔:1966。第一學期,他們就叫我去中國學中文,但因文化大革命,去不到,便來香港。那時有一戶有錢人家請了我當家庭教師,教小孩英文、法文和音樂,還給了我房間一起住。數月後,那位仁慈的母親跟我說,你如想認識中國和中國人,有本書必須讀,她寫下:「紅樓夢」。我那時只認得「紅」字,「樓夢」還未懂,但抄了下來,回到牛津時,跟教授說我想讀這本書。他們都勸阻,說那是本危險的書,會改變你人生,會上癮。但我堅持,他們只好說,那你等霍克思教授休假回來吧。到他回來,我去敲門說想讀《紅樓夢》,他雙眼發亮,說我是第一個說想讀此書的人。我是班上唯一學生,一起讀了頭十回。

郭:頭五回已很不容易。

閔:第一和第五回很難,但我們讀得快樂。我1968年畢業,去了結婚,1970年回去,開始一起翻譯《紅樓夢》,之後一直反複重讀。

郭:到現在仍然如此?

閔:對,最近才為企鵝出版社寫了本《紅樓夢》導讀。幾年前有個博士學生,她說也喜歡《紅樓夢》,正要解釋原因,我還想可能是些詮釋學或符號學的東西,她卻說,因為這書使人冬暖夏涼。說得多好,我幾乎可為此寫本書,《紅樓夢》對人生有種寛容的態度,曹雪芹真有一顆很大的心。

香港與六四

郭:《紅樓夢》之後,你翻譯了些中國和香港當代文學對嗎?

閔:1982年我來了中文大學,認識宋淇,一起工作。八十年代初中國政治稍為寛鬆,年青藝術家多了點自由,那時便在我們編輯的《譯叢》,翻譯和出版北島和顧城等人的詩集。但後來政局有點變化,我1986年也離港到紐西蘭教書,之後當然是八九年的「六四」,對我是個恐怖的打擊,我有很多中國朋友和學生,看著他們,經歷真慘痛。至今,我如六四當日在港,也必會到維園的燭光晚會悼念,因香港是唯一可這樣紀念的地方。

1989年後,我認真決定不再翻譯中國當代文學,那悲慘境況我已承受不了,於是一心鑽進古典,開始翻譯《聊齋誌異》,從那時起便把自己留在往昔,翻譯《孫子兵法》和《易經》,最近則是《道德經》,可說是背棄當下。你看,他們現在還不承認過錯,只裝作沒事發生,真是很大的大話,跟喬治奧威爾說的相類。

郭:香港的情況也很壞。

閔:我知道。我不是政治人物,但我是公民黨最早的一批成員,那是我在港唯一的政治參與。我跟吳靄儀等是朋友,他們是多好的人,要對抗的力量卻多黑暗,實在難有勝算。但香港始終是個獨特的地方,我現在如翻譯當代文學,都多選香港作家,例如也斯。

郭:我見你的《易經》譯本,有一些注解會引伸到也斯的作品。

閔:我覺得他真是中國詩人的繼承者,常使我想起白居易,輕盈而富哲思,擅於紀錄生活中簡單的樂趣。西西也很好,我曾參與她第一本英譯,那是《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她是世界級的作家,也正因她身處香港才可這樣,沒捲進政治壓力中。幾年前得到香港藝發局資助,我便在翻譯也斯的詩、西西的故事和劉以鬯的《酒徒》。但翻譯如釀酒,需要時間,不斷修改,急不來。我要確保譯好了才給出版社,我想英美讀者真可欣賞到這些作品,不想書只滯留在香港的書店。這也是我學習也斯之處,他多麼致力於推動香港文學。

道家想法的啟示

郭:你剛才說會翻譯《道德經》,我想起了劉殿爵教授那出色的譯本。是你很喜歡《道德經》故想翻譯,抑或跟你嫌Wilhelm的《易經》太西化一樣,對先前的《道德經》譯本不滿而想改進?

閔:這是出版社找我的。方法會跟我譯《易經》一樣,主要參考中文注本,不用容格或海德格那些。《道德經》我主要參考《河上公注》和我譯《易經》時常常借用那位劉一明,清代全真教信徒。

郭:之前也從沒聽過劉一明。

閔:他不出名,卻精彩,像直接跟你說話。他練內丹,內丹有點像西方的鍊金術,容格便覺得那轉化是自我發展與實現的隱喻。翻譯《易經》時常常參考劉一明,因他總能向你指出一個路向,其基本想法是我們要將「人心」轉化成「道心」。這是有力的信息,不論在日常生活、人際關係、公共事務全是如此,需時刻意識到要與道合一,不困於個人的慾望、野心、恐懼等。我是個普通人,有很多缺點,道家的許多想法對我生活都有幫助,給我一種可倚靠的力量,如要像水和守柔,或後退等,因前進只是幻象。

這也使我聯想到我對音樂之愛。你先要清空自己,才能明白音樂,要打開你的耳和心,才有真正感受。翻譯亦類近,先要聽,讓原文的音樂流進,才能說,去轉化那聲音。我嘗試向原文的字詞投降,全然接受,不再是「我」,或者「你」,而是使你我融合為一,如同戀愛。

郭:使我想起“In search of you I find myself”一語。

閔:很對,我翻譯時也不斷在別處找到自己,我的一部份成了蒲松齡,一部份成了曹雪芹,這也是我喜歡翻譯之處,他使你有變化。

郭:翻譯這些如此不同的書,你有何感覺?

閔:哈,你可以有很不同的朋友,有些較胖較吵打網球,有些較瘦較靜拉提琴,我享受那多彩多姿。《易經》比較獨特,像認識了一個神秘難測的朋友吧。

郭:《周易》我覺得很難,勉強看得明的注本,只有李零的《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閔:我欣賞李零,翻譯《孫子兵法》時常參考其研究,他寫《道德經》那本我也有看,雖然想法未必相同。

《周易》「漸」卦

郭:你說翻譯《易經》用了十二年,中間遇過什麼困難嗎?

閔:頭幾年都在找不同版本,探究注解,讀歷史和甲骨文資料等,試圖明白此書的根源。到了某階段,覺得始終要跳進去開始翻譯,初時專注於尋找適切的聲音,因此書沒作者,便想怎樣才好呢?試完又修改,來回往復,改了二十七版。我已過身的太太過往是我書的編輯,她看不懂中文,但英文比我好,她讀我的草稿,批評後我便再改。中途也有阻滯,2011年來港時,對譯本不滿意,覺得要多走一步,便找了些朋友來,用譯本為他們占卦,如果不成功,讀後只使人覺得冰冷,便代表我沒做對。如是者試了多遍,不斷探索更深層的啟示,歷時兩年,感覺很像通靈。我從來只譯過書,沒譯過「神」,《易經》連讀法也如此不同,每次幫人讀完卦都徹底疲累,好像讓神靈進入了身體說話,然後慢慢發現此書實有一把貫徹的聲音,這是翻譯的另一面向,於我也很新鮮。幸好2013年出版社催我出版,才停止了這漫長的修改過程,交了定稿。2014年我便中風,住院六個月,太太也在大病後離世。

那時我也會用 《易經》占卦問翻譯《易經》此事。最常得到的回應是「漸」卦,要慢慢來。我覺得不止翻譯,做人也是這樣,我是現在到了七十歲,才漸漸自覺從心所欲,說對的話,做對的事,也慶幸仍可做自己喜歡的事,例如翻譯。

郭:真好。翻譯中國文學一直吸引你的地方在哪?

閔:翻譯中國文學作品,覺得他們雖然如此獨特,卻如理雅各說的,可接觸那“Universal Chinese Mind”,所以我很喜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那句話。人的外表可能不同,但基本的慾望、熱情、恐懼、志向往往相近,都想自己好一點,想超脫,接觸到更大的東西,譬如是「大我」而非「小我」,就如剛才說的「道心」與「人心」。

例如我譯一首宋詞,起初可能覺得他很異樣,關於一個歌女,或其實是一個男人代入歌女的語氣,在高樓上遙望,思念剛離去的情人,背景或許是杭州,全都如此「中國」。但慢慢翻譯下去,便發覺那也可在倫敦或巴黎發生,因為潛藏的主題就是人的處境,是寂寞、是愛、是違棄、是覺得人生如夢的感覺,這就不止限於某人,而是人類的事情。《聊齋》也是這樣,那些狐狸精和鬼怪如何奇特,但最終講的仍是人。翻譯家的工作就是要把這發掘出來,每次譯完不同作品,我也覺得自己的人生更豐富,因他們已進入了我的經驗。向這樣陌生的東西敞開心靈可能危險,卻有很大得著,就像跟一堆奇人異士做朋友,還使他們變成自己的一部份,結果不斷在別的書、別的語文裡去探索自我,雖教人疲累不已,卻也很刺激,正正如你剛才提到的 “In search of you I find myself”。


《明報》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Thursday, February 25, 2016

悼艾柯:書話小輯



日前得悉意大利作家艾柯(Umberto Eco)過身,享年八十四歲。想起十年之間,曾在數篇文章寫到他的作品,有些既不能在網上找到,不如輯在一起,公諸同好。順手找來他在安東尼奧尼(Michelangelo Antonioni)的《夜》(La Notte)任閒角之劇照,當年他二十九歲,站在右方呆呆望住鏡頭,很有趣。感謝他為世界帶來許多見解與歡樂。

***

〈所謂無聊〉,《蘋果日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

在「流動風景」用一本舊書補上四十幾元,換來了艾柯 (Umberto Eco) 的 How to Travel with a Salmon,中譯本叫《帶着鮭魚去旅行》,但William Weaver的英譯實在好看。九四年出的書,兩年前借來讀過,一直念念不忘,因為第一次從閱讀感受到寫作的樂趣,幾乎可以肯定艾柯邊寫邊忍不住大笑,不覺打翻咖啡壺燙傷肚皮才寫成那篇 “How to Use the Coffee Pot from Hell”。總覺得,艾柯就是那種傳說中的博物學家了,說什麼有什麼;短笛無腔,信口一吹就是四十幾十篇散文,教大家如何這個如何那個。博學真好!

就如這篇 “How to Take Intelligent Vacations”。其實就是好書推介,不過艾柯講的不是艱澀的僻典(所謂僻固然是因人而異的,但聽過Sefer Yezirah或者Zohar的請舉手)就是海內孤本,今次是邊看邊查維基百科才明其大概。就是喜歡艾柯這樣毫不掩飾地炫博,竟相當滑稽。但這本文集最叫人着迷之處,卻是艾柯竟能義無反顧得那樣徹底地擁抱無聊,像楊學德。在介紹無用小玩意的 “How to Buy Gadgets”,艾柯提到一種超聲波滅虱狗帶,講完功能和價錢之後說:電蕊是不包的;小狗得自己出去買回來。又例如 “How to Organize a Public Library”這篇,詳列十八項開圖書館的秘訣,其中一條赫然是:「可能的話,沒洗手間。」 “How to Recognize a Porn”更絕,從時間的角度教人判別鹹片 (Porn不能譯做三級片吧),淫審處早就應該借鑑。但文中好些段落在現時的香港大概會被列作十二級不雅,艾柯要是香港作家早就給收監了——到時他肯定會寫一篇 “How to Write a Prison Notebook”教人寫獄中書。一篇一篇讀下來,彷彿看見艾柯坐在鞦韆上於大學問與大無聊之間來回擺盪,同時成己達人,哈哈哈哈遠遠從意大利傳來笑聲救地球。

以前讀泰利伊戈頓那本文學理論,有一句印象深刻:「文學創作是光榮地無用的」(Creative writing is gloriously useless)。無用是無用了,不過它無用得漂亮,正如艾柯這本原來與旅遊無關的書。從如何吃雪糕、如何不用手提電話、到如何扮成印地安人(包括要裝不懂開槍,好讓白人能及時還擊),如是這般,一紙任誔不經,靠它讀書致富出人頭地就死了。但唯其無聊無用,方能叫人感受到讀書最純粹的樂趣,就是不為什麼。讀 “How Not to Talk about Soccer”可以學到什麼? 管理? 親子? 還是改善人際關係?

壓卷那篇 “The Miracle of San Baudolino” 卻不露痕跡而感人至深。艾柯講自己的城市Alessandria的過去,也講自己的過去,因為兩者原來就密不可分,但都總是零零碎碎,正如回憶本身。土地平曠,又有戰爭,在在決定了人與人溝通和愛恨的方式。所以這個城市的人都不愛說話,也少以名字相稱,因為在這樣的時空二者同樣危險。我想起《看不見的城市》和我看不明的《羅蘭巴特自述》。淡淡幾筆,竟見如此深刻的性靈流露,掩卷就是想着:Braviss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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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與不信的尺牘往還〉,《明報》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廿一日

魔鬼和代母的爭議算是告一段落。雙提並論,因為本地天主教均牽涉其中。但來去匆匆,遺憾與遺忘過後,本地的非天主教徒,能更了解天主教會對於財富與人倫等想法嗎?天主教會又有能力清晰地展示其文化資源,令非教徒能把問題想得更仔細嗎?

不太肯定,於是重讀了意大利學者艾柯(Umberto Eco)與樞機主教馬天里(Carlo Maria Martini)十幾年前的書信對談錄《信或不信》(Belief Or Non Belief),一本百頁不到的小書。

最初接觸基督教徒與非信徒之間的討論,是因為讀了《李天命的思考藝術》,知道李天命與韓那那場堪稱經典的辯論,題目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嗎?」,印象頗深。最近幾年,間歇也留意以永遠惹火的希欽斯(Christopher Hitchens)為重心的宗教論辯,但總覺得這樣劍拔弩張,一有閃失便會引來無謂的仇恨。何況信與不信的討論,其實不一定要靠非難。雖然有人會嫌《信或不信》太淺,蜻蜓點水只及皮毛,但我還是覺得他好看。原因簡單,說出來卻恐怕先要避開四方投擲過來的蕃茄和蛋:因為有愛。

一九九六年,意大利報紙La Corriere de la Serra請來不是教徒的艾柯和教會內以開明見稱的馬天里,每隔一段時間以書信輪流問答,題目自訂,都在報上刊出。頭三次均由艾柯先問,馬天里回應,第四次相反,《信或不信》便是這八封信的結集。了解這特定背景,便明白二人的對答已不能算淺。艾柯也在最後一信跟恐怕說得太深的馬天里說,便任由內容難一點吧,大家都被主流傳媒的「大發現」縱容慣了,總把事情簡化,故此不如就讓大家辛苦一點地思考,“let them learn to think hard”。

其時二十世紀將盡,所以第一輪的對答即跟末日有關。艾柯由〈啟示錄〉談下去,發覺目下紛亂的世界已愈來愈像末日,歷史的走向,時間的終結等等,都是大家關心卻又不敢直面的問題。既然如此,究竟有沒有一種希望,是信徒與非信徒都能分享的呢?第二輪討論則以生命為題。艾柯由教會之反對墮胎開始,探討生命的起源與界線。譬如他便好奇,浪費精子可算殺人嗎?然後帶笑補充一句,受誘惑的少年一定反對。第三輪討論始於艾柯的困惑:都二十世紀了,為何女性仍然無緣擔當神職人員?教會有任何理由繼續支持這種男女不公嗎?

「尺牘書疏,千里面目」。如果人的面容真能因書信互通,那麼讀艾柯與馬天里的書信往來,我們也可看出二人用心思考然後媚媚道來的樣子,總是坦白又充滿敬意,不為爭勝,只為理解,理解自己與他人的差別、理解共同生活的基礎、理解人類的種種願望與困阨。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最後一輪對答,因為先前努力回應的馬天里終可先問:無神論者的世界既沒有神,沒了那更高的依歸,那麼道德的根基何在?

艾柯的回答很好看。沒有更高的神,便靠其他的人。他說,無神論者都明白,正因為無人會從高處監視自己,所以也沒有這更高的依歸會寛恕自己。知道犯了錯,這個人的寂寞將是無限的,其死亡也特別孤絕。所以他會較信徒更容易在人前懺悔認錯,洗脫罪孽,也更需要別人的寛恕。正因為他深明這種困窘,所以他明白自己也必須更願意寛恕別人。(But keep in mind, if the nonbeliever thinks that no one is watching him from on high, he thereby also knows-- for this very reason-- that no one will forgive him. Knowing he's done evil, his solitude will be infinite, his death desperate. The person is more likely than the believer to attempt to purify himself through public confession, he will ask forgiveness from others. He knows his predicament from the core of his being, and so he also knows in advance that he must forgive others.) 

這番話可作《論語》裡頭,子貢問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的註腳。因為孔子的回答,正是:「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舊注說「推己之謂恕」,與我們今日理解的寛恕略有不同。艾柯所言,卻把恕字的古今二義連在一起:我們都知道人多易犯錯,而得不到寛恕又是多麼難堪,所以我們更要懂得寛恕別人。這也貼合儒家不假外求,重在人倫裡實踐道德的精神。

艾柯在信末所言即更進取。他請馬天里就暫時設想,世上其實沒有神:人因意外而來到世上,又被賦予必死的生命,同時明確知道這必死的事實。可以想像,這個人為了尋求面對死亡的勇氣,必會成為宗教動物,構想出種種可以提供解釋與楷模的故事,也可能會想出基督、普世的愛或寛恕仇敵。艾柯問,人類這構想的氣魄,不是也很奇妙,甚至如同有上帝、有基督一樣奇妙嗎?可惜這是最後一信,我們無緣看見一個樞機主教,如何回應片刻設想神不存在這個對他來說大概很假的假設。

有時聽人講學演說,其具體論證往往不及他整個人展現出來的關懷、執著和生命力吸引,結果記得的往往是他說話的姿態和語氣,或一兩個無關重要的笑話。不是碰巧重讀《信或不信》,我肯定不會發現,二人的論點,我原來記得這樣少。但他們對異己者的尊重和對人類的關懷,卻又一直記得那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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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白少年﹣﹣讀艾柯《一個青年小說家的告解》〉,《明報》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向來不擅掌握抽象概念,是故讀意大利作家艾柯(Umberto Eco)的著作時,常常得避過太難的理論,專心觀賞他在知識的脈絡裡縱橫涵泳的從容。只是有時也不肯定,這所謂觀賞是真有其事,還不過是由學問的虛榮而生的幻象。書名、人名、引述,若全是浮光略影,雖多奚為?

  告解一般開頭,因為最近偶見艾柯的新作《一個青年小說家的告解》(Confessions of a Young Novelist),還是忍不住買了來看。雖然書中的四篇文章,三篇來自演講,一篇是舊作改編,沒有多少新意。但他明年都八十歲了,還在講學,還在寫書,想一想就覺得不應苛求,就當是溫故知新。

艾柯的舊雨或可略過此書。第四篇〈我的清單〉取材自先前的圖冊《清單的無限》(The Infinity of Lists)。但這回只有文字,沒有圖象,力量削弱了許多。至於三篇演講紀錄中,〈作者作品與詮釋者〉源出《悠遊小說林》(Six Walks In the Fictional Woods)的第四講,〈從左到右〉部份也與《論文學》(On Literature)的〈我怎樣寫作〉相類。

艾柯的新知則不妨看看。「一個年青小說家的告解」是他零八年赴美演講的主題,三次演講的錄音均可在網上找到,所以可以拿著書邊聽邊讀。七十幾歲還年青?艾柯說,因為他第一本小說《玫瑰的名字》是四十八歲才寫成的,他的創作年歲,以小說家而言實在不長,故此要算年青。他笑言,會在未來五十年努力寫出更多小說。

  艾柯怎樣寫東西?從首篇的題目〈從左到右〉可知,就是從左邊逐個逐個字寫到紙的右邊。這當然是他常用以搪塞胡混的應對。要是認真點,他則會強調,他寫小說往往先要有一清晰具體的基礎。譬如寫《玫瑰的名字》時,便先仔細畫好修道院的內部建築,知道由一點走到另一點的路徑和時間,然後讓這決定角色對話的長短和節奏。假使要寫某人在摩德納火車站,待火車停下時去買份報紙,他也先得到達摩德納一次,看看火車停頓的時間有多長,報攤距離月台又有多遠。這些準確的現實經驗所以重要,因為對他而言,小說家如同造物主,都在創造一個可能世界,播弄事物的信心,來源於對空間與細節的把握,來自精確。

  這種高度依附現實的創作,看來頗異於我們平常對於創作的想像。但這也可見艾柯一貫對虛構世界的認真與關懷,書中第三篇文章〈論虛構人物〉便是尚佳例子。艾柯由幾個問題開始:為何我們會為虛構的故事和人物哭泣?被情人拋棄,有人或會想到自殺。但艾柯說,沒有人會為聽見朋友被情人拋棄而想到自殺。然則,何以曾有青年人會為歌德的《少年維特的煩惱》而自殺?為了我們知道從不存在的人哀愁,究竟是什麼意思?

   艾柯的回應並非代入或移情一路,而是試圖藉此說清虛構世界與人物的特質。內容涉及我沒把握的存在論和符號學,不贅。但譬如艾柯會自問,究竟是認識父親多一點,還是認識在喬哀斯的《尤利西斯》當主角的布盧姆多一點?答曰,布魯姆。誰知父親有多少經歷、憂愁、困難、軟弱是自己聞所未聞的?其時他父親已經過身,這些秘密也就永遠埋藏。但關於布魯姆的東西,他卻因每次重讀而知得更多。

   相對於我們無法完全把握的現實世界及人事,虛構人物都完整而永恆,命運不可逆轉。無論如何,伊底柏斯繼續會選弒父的路,哈姆雷特還是娶不到奧菲利亞,卡夫卡《蛻變》的主角成蟲之後,就是沒有公主吻他把他變成俊男。理論上,我們都可重寫這些故事。問題是,我們願意嗎?艾柯說,正正是虛構世界的這種種永恆,種種必然,讓觀者在命運的指逢間顫抖。如同悲劇,力量來自英雄無法逃離險惡的命運,逐步貼近自己雙手掘出的深淵。至於我們,就只能旁觀英雄盲打誤撞,無力幫忙。

明白虛構人物的命運,說不定我們也會開始懷疑,自己其實也常與命運相遇,然後慢慢發現,我們對當下這世界的理解之偏狹,正與虛構人物對他們那世界的理解相同。此所以好的虛構人物,都能展示真實的人類處境。

艾柯說會在未來五十年努力創作,去年果然寫成小說《布拉格墓地》,英譯會在今年出版。知道書題,倒是突然在想,要是艾柯活不到一百二十七歲,他繼續創作的願望便會落空。人總會與命運相遇。到了那天,我會靜靜重讀他說過的一個故事,見《悠遊小說林》最後一頁:

艾柯有次應邀到了西班牙一個科學館,臨行前給帶到天象廳內,因為負責人將要給他驚喜。房間突然漆黑一片。過了一會,頭上的星空慢慢轉動。原來那是一九三二年一月五至六日之間,意大利阿歷山大亞城的夜空,也就是艾柯出生的時空。那星空,他從沒看過,或許產後虛脫的母親也沒看過,可能只有父親,在見證了他的出生而深感躁動之後,靜靜步出陽台時看過。在那十五分鐘裡頭,艾柯說,他感到他似乎是唯一能與生命的源頭契合的人,而且有種該當立刻死去的慾望。雖死無憾,因為這就是他一生讀過最美的故事,一個以星和自己做主角的故事。
   
艾柯最後兩句這樣說:「那正是我不願離開的虛構森林。但因為我和你的生命都殘酷,我才在這裡。」(That was the fictional wood I wish I had never had to leave. But since life is cruel, for you and for me, here I am.)衷心祝願這個年青小說家建康長壽,為人創作,為人分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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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再度介入﹣﹣讀艾柯《布拉格墓園》〉,《明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匆匆讀完意大利作家艾柯(Umberto Eco)新作,滿頭大汗。小說名為《布拉格墓園》(Prague Cemetery),堪稱共濟會與猶太人陰謀論之集大成。故事背景設在十八十九世紀的歐洲,虛構的主角西蒙利利(Simonini),在真實的歷史和人物間左穿右插,牽涉大事包括意大利統一、法國大革命、巴黎公社、反猶的德雷福事件(Dreyfus Affair),現身的人物從主教、間諜、騙子、作家、到政要等不知凡幾,全都在陰謀論的主線下進進出出。可惜人不是維基百科,一直是讀十頁查三頁,在維基裡順藤摸瓜,做些筆記,回頭再讀,打嗝一樣方能把這龐雜的書讀完。

  嫌故事太長,可先看艾柯在《悠遊小說林》 (Six Walks in The Fictional Woods) 的最後一篇,七頁歸納了近七百年的歷史,以及《布拉格墓園》的四百三十頁。文章題為〈虛構的協議書〉(Fictional Protocols), 探討虛構世界與真實世界的特質。兩者真是截然二分?剛剛相反,艾柯說,他們互相介入影響,關係千絲萬縷。虛構介入真實最徹底也最悲慘的一次,則必然是《錫安長老會協議書》(The Protocols of the Elders of Zion)。這正這文章題目所云的協議書,一九零五年在俄國出版,慢慢流佈各國,以猶太人覷覦靠控制各國的傳媒與經濟,終而統治全世界的陰謀作貫穿,極力形容他們的野心與鄙劣。

      二十年代曾有人證明協議書不過取材自小說,大可一笑置之。可是,不少人對之深信不疑。艾柯說,後來的事也就是歷史了,因為書流到希特拉手中,他在《我的奮鬥》便視之為要典。到納粹上場,協議書即被列為學校教材,終成納粹屠猶的重要憑藉,導致人類極大傷亡。

  但影響那麼大的書,究竟來自何方?艾柯說:種子是偏見與臆測,小說家以描述淋水、以橋段施肥,發芽成為陰謀論,然後再輾轉給人剽竊剪裁,汲取各種想像的養份,便開枝散葉,步步長成更堅實強大的陰謀論,終如合抱之木,開出朵朵誘人的花,負重的惡果掉下,如雨襲擊路過的人。

  不同的是,艾柯在《悠遊小說林》以演講和散文道出這段集體創作的歷史,前作《傅科擺》和《布拉格墓園》則用小說盛載故事。在《傅科擺》是略略帶過,今次則如用慢鏡,逐步把果實還原為花,花還原為新芽,終而回到不起眼的種子,例如小說開頭,主角祖父那封厚詆猶太人的書信。記錄這逆向的生長過程,同時是是為近世重要的陰謀論正本清源。

當然,回溯歷史只是一小部份。艾柯更重要的工作,是依仗小說賦予的空間介入歷史,於是陰險歹毒的主角西蒙利利,便在歷史大事之間推波助瀾,為他們平添一個個想像的註腳。同時,小說也點出歷史發展的偶然與錯綜複雜,而虛構物如傳言、小說及騙局,又如何牽涉其間,影響走向。曾經,虛構介入真實,《錫安長老會協議書》促成納粹屠猶這憾事;今次,虛構再度介入真實,艾柯走進歷史寫成《布拉格墓園》,還原大樹,重新為《錫安長老會協議書》建立一個半真半假的生長過程。在這意義下,艾柯似乎是用虛構對抗虛構,靠寫作為虛構世界和人類歷史補償。

   艾柯這樣挪用增刪,無可避免也把自己擠進陰謀論的寫作傳統裡頭。書成之後,如羅馬的首席拉比便批評其反猶色彩。但艾柯要做的,其實是以陰謀論小說展示陰謀論的特質:重要的陰謀論其實都沒多少新意,不過是把舊到無人認識的陰謀論重新整理,連攻擊對象也可因應需要而轉移,是聖殿騎士團,是耶穌會,是共濟會,全都沒所謂,只要那是大家已經相信的東西便行。這正是書中提及的「陰謀之普遍形式」(Universal Form of Conspiracy)。《布拉格墓園》不過是在這傳統底下, 拼湊舊有的陰謀論,讓人看清其鬆散無根;一旦明白其運作,自然不受影響。

  弔詭的卻是,無論如何證明陰謀論之為虛構,有人還是會結實地相信下去。所以艾柯似乎在問,我們對於虛構和陰謀論,為何會有這根深蒂固的渴求?這是因為我們不知道是否真有人在操控世界,而感到焦躁不安嗎?還是又回到《悠遊小說林》提及的大問題:我們是渴望把虛構世界的狹小穩定、確知作者,投射到現實世界,以解決現實世界的流動無垠、茫茫然不知是否真有主宰或意義的困頓嗎?

  所謂陰謀之普遍形式 ,可舉小說名稱「布拉格墓園」闡明。十二猶太長老,深夜齊集在布拉格墓園道出陰謀的一幕,本就取材自德國作家古德哲(Hermann Goedsche)的著作。這是他原創的嗎?不是,畫面來自法國作家大仲馬(Alexandre Dumas)的小說,人物原來也非猶太人。不要緊,改一改就行。從維基得悉,反猶的古德哲甚至不知道猶太人的十二支派有十個已經滅亡,其時根本不可能有十二支派的首領出現。但枝節也不要緊,有人信便可以了;這便是形式。

  那麼《布拉格墓園》虛構得好嗎?很難說。一方面,我想艾柯一定是讀厭了流行的陰謀論小說,誓要寫出如歷史本身一樣繁瑣的故事。他博學,也炫學,書由他來寫,自然會如此龐雜,難以消化。書末還特意附有 “Useless Learned Explanation”一章,單是題目已教人會心微笑,學究得徹徹底底,但也沒自詡吐辭為經,不過就如閒話家常。

  另一方面,雖然艾柯放在情節的心思之多,足令他在書末另列一個情節推進表出來,但小說的寫法有點質木無文,似乎太著意處理史實,提供知識,彷彿在虛構之林豎立了太多現實巨柱,自己也就不能自由倘佯逍遙林下。各歷史人物出場的方法也略呆滯,常常只以「那時有個某甲」之類的語氣帶過,結果任誰出現,效果也沒多大分別。所以讀起來,間歇覺得像文化史多於小說,艾柯的大學者與小說家身份,也就如虛構與真實一樣,互相介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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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與麒麟〉,《明報》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過去兩年的十二月,先後寫過卡夫卡筆下的兩隻地鼠。〈地洞〉(The Burrow)那隻營營役役懵懵懂懂,〈鄉村教師〉(The Village School Master)那隻一開場已無疾而終 。今年不寫地鼠寫麒麟,因為早前讀了阿根庭作家波赫斯( Jorge Luis Borges)的散文〈卡夫卡及其先驅者〉(Kafka and his precursors),歎為觀止。但波赫斯在文章引以啟首的,卻不是麒麟,而是鳯凰。

  波赫斯說,本以為卡夫卡像鳯凰一樣獨一無二,平空而來,無跡可尋。慢慢卻發現,在異時異地的文學作品,原來早就有卡夫卡的的身影。這些先行者,包括以悖論著稱的芝諾 (Zeno),哲學家祈克果(Kierkegaard)和詩人布朗寧(Browning)。但最教人驚喜的,當然是韓愈——不是因為他文起八代之衰,而是因為他寫過一篇〈獲麟解〉。

  波赫斯在法國漢學家馬吉烈(Georges Margoulies)編寫的《中國文學精選集》,看見了韓愈的〈獲麟解〉,讀之心喜,後來在自己那本搜集世上各式異獸的《想像的動物》(The Book of Imaginary Beings),也特別於〈獨角獸〉(The Unicorn)之外,引韓愈所言而另闢 〈中國的獨角獸〉(The Unicorn of China)一章。

  先說說昌黎先生的〈獲麟解〉。文章不長,韓愈的問題很簡單:麟雖是仁獸,但因為我們都沒見過,要是有天在街上看見,又怎能認得?他說:「然則,雖有麟,不可知其為麟也,角者,吾知其為牛;鬛者,吾知其為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這「不可知」就麻煩了,不能納入規矩之內,無法歸類,不是很令人不安嗎?於是下一句便說:「不可知,則其謂之不祥也亦宜。」仁獸一下就不祥起來,很冤枉,韓愈於是引出聖人來補救:「雖然,麟之出,必有聖人在乎位,麟為聖人出也。聖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為不祥也。」有聖人,麟才出現,也就沒有不被認出的問題,肯定是仁獸了。
  
  所謂獲麟,其實是指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的故事。據說其時天下無道,卻有一麟無端出沒,還要被人以為不祥而捕獲,孔子哀傷得因此絕筆《春秋》。《春秋》三傳對獲麟一事所載略異,以《左傳》最簡,寫孔子之處,只有「仲尼觀之曰:『麟也。』」一句。言簡意賅的「麟也」二字,既說明何謂獨具慧眼,反過來也建立了孔子的聖人地位。當然,前人一早點出,韓愈寫〈獲麟解〉實有自況之意,發發未受賞識的牢騷,讓人想起他在〈雜說四首〉的伯樂與千里馬。

  波赫斯借〈獲麟解〉講卡夫卡,著眼顯然不在聖人,所以引文只引到「惟麟也不可知」就完了,聖人無緣出場。但波赫斯在文章並未明言〈獲麟解〉與卡夫卡的關係,讀者只好自行聯想。我首先想起艾柯(Umberto Eco)的《康德與鴨嘴獸》(Kant and the Platypus)。不懂康德,最初只因這書題目有趣,以為可當入門書便貿然買下。結果發現錯了,根本未有所需的知識理解內容。雖然如此,書中一個故事倒是至今難忘,重讀〈獲麟解〉時立刻記起。
  
  故事出自〈馬可孛羅與獨角獸〉("Marco Polo and the Unicorn")一節,說的是面對從未認知的事物,我們通常會在已有的知識中找類比。艾柯舉例說,當馬可孛羅首次在爪哇遇上犀牛,無以名之,但見四足一角,便依靠自己的文化背景,把他認作傳說中的獨角獸了。但馬可孛羅不無困惑,因為面前這些獨角獸都很古怪,跟相傳的純白聖潔相反。他在《馬可孛羅遊記》(Description of the World)如是記載:「這些野獸原來十分醜陋,而且骯髒,根本不像我們所形容的那樣,會自動安躺在處女的大腿之上 。」 艾柯說,馬可孛羅選擇改變自己對獨角獸的理解,而不為世界建立一個新的動物種類,其實是文化與經驗協商後之結果。這也是殖民者初次在澳洲看見鴨嘴獸時的反應,因其「不可知」,姑且就將之當成「水中鼹」(Water Mole)。
  
  說了這許多動物,究竟跟卡夫卡有何關係?我們依靠概念把握萬事萬物,但麒麟、犀牛和獨角獸,卻都因為這「不可知」而在井然分類的罅隙之間左右徘徊。於是,總能從潔白雄偉的高牆看見裂紋、在機械而安穩的生活發現破綻的作家,便如牧羊人一樣,驅使這些異獸穿來插去,一線窄縫,原來別有洞天;愈來愈細緻謹嚴的知識體系,同時留有這足以游刃的餘地,或矇混或詭異,自有另一種優美。在波赫斯的《想像的動物》裡頭,其中三隻動物正正出自卡夫卡的故事。一隻似袋鼠而尾巴極大,不斷試圖馴服他的主人;一隻半羊半貓,成了鄉里之間的話題,與主人親密而冰冷地共存。

  最迷人的是最後一隻,名字是古怪的Odradek。他類近一個星型的木線轆,可以兩腳站起來。不過這些描述都可能出錯,因為故事裡的主人,總是沒法把他看清,無論如何換個角度,或挨近一點,也只能如霧裡看花,對他全無把握。問題是,這Odradek有自己的生命,主人未及辨明他究竟是甚麼東西,已要與他共同生活,跟他敷衍地聞聊應對。但到最後,主人終於禁不住追問自己:Odradek會死嗎?所有會死的東西都有某種生存目標,唯獨他沒有;他只會一直在樓梯間跌來跌去,纏結一地絲線,落在主人一代又一代的子孫腳邊。故事的最後一句很荒涼,想到這「不可知」之物竟然還要永生不滅,主人說:「雖然他對任何人都無害,但他會比我活得長久的想法,卻使我痛苦。」 (“He does no harm to anyone that one can see; but the idea that he is likely to survive me I find almost painful.”)

  波赫斯在〈卡夫卡及其先驅者〉結尾有個精微的想法:芝諾、韓愈、祈克果和布朗寧雖然都多少有點卡夫卡的特質,但要是沒有卡夫卡,這特質也勢必無人察覺,也就不存在了。波赫斯寫這幾句時,說不定在想著韓愈的麒麟。冷峻得看似不食人間煙火的卡夫卡,其猶麟乎,幽渺而難以確切把握,總在我們認知的邊界來回踱步,卻有助吾人一一看清牛之角、馬之鬛。

  好的作品修正我們對前人的看法,同時為後人導乎先路;卡夫卡之於波赫斯,或亦如波赫斯之於艾柯。艾柯在《康德與鴨嘴獸》的前言特別提到波赫斯,說起書題的鴨嘴獸,艾柯笑言本以為終於找到波赫斯從沒說過的動物,但後來發現,波赫斯果然連鴨咀獸都談過了,還要覺得這動物很恐怖,好像從其他動物擷取身體各部份組合而成。艾柯說他希望證明鴨嘴獸並不恐怖,而且關係正正相反,因鴨嘴獸的物種很早出現,所以應是其他動物從鴨嘴獸身上擷取東西才對。想起來,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循環,似可拿來歸納卡夫卡及其先驅與後輩的關係,於是卡夫卡、芝諾、韓愈、祈克果、布朗寧、波赫斯和艾柯這麼天南地北的作家,才會在一篇文章裡頭,雞同鴨講,聚首一堂。







Sunday, January 24, 2016

魅力﹣﹣讀《白鯨記》



人若能完全條件反射地生活,雖然麻木,但至少無選擇的負擔。意識到自己還有大片選擇餘地可以是幸福,也可以很沉重:人生種種重要決定只能自己負責,一切後果得獨力承擔,無法推諉別人。但世事偏偏充滿偶然,任何取捨都無保證,而且不能回頭。然則,如何才能消解這壓力,不至陷入懷疑與拖延的迷霧?

數年前出版的All Things Shining﹣Reading the Western Classics to Find Meaning in a Secular Age,便立意對應這虛無。書出來後評價不算理想,不少人嫌作者提供的出路太草率。但我覺得論《白鯨記》的一章寫得實在精彩,能在短小篇幅內,由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予友人書信中“evil art”的自況與啞謎引發,發掘小說潛藏的可能,提出具說服力的另類見解,以回應當下。碰巧早前在網上看見一張圖畫,題為 “Abridged Classics”,下面是幾本外國文學經典和精簡歸納,《戰爭與和平》是 “Everyone is sad. It snows”,《唐吉訶德》是“Guy attacks windmills. Also, he’s mad”,都有趣。但《白鯨記》的“Man vs whale. Whale wins.”未免太重勝負,不妨改做:“Man vs whale. The horror! The horror!" 恐怖的既是鯨魚,也是人。

人的魅力有很多種,有一種跟「魅」的字面意思扣連,彷彿迷人力量正源於鬼氣。小說也如此,有些特別陰暗瘋狂,《白鯨記》(Moby Dick)是代表。簡單說,這個十九世紀的美國故事,講年青主角一次在捕鯨船的經歷。重點落船長阿哈(Ahab)身上,因為他遠航的目的異於尋常,不為捕鯨賺錢,不為流浪見識世界,也不為失意而寄生滄海。目標只有一個:復仇。

阿哈多年前在海上遇見形相獨特的白鯨Moby Dick,搏鬥後給牠吃掉一條腿,往後須仗著鯨骨製的義肢過活。正如小王子心裡只有一朵玫瑰,阿哈心中也只有一條鯨魚,殺掉再多別的鯨魚、賺再多的錢、贏得更大的稱譽都無意義,唯一願望是在茫茫大海找牠出來,報了仇,才罷休。所以,本為排遣鬱悶和見識捕鯨生活的主角,無疑誤上賊船,捲進了那巨大的慾望漩渦,終點就是大海之心,黑暗之心。

阿哈有多狂傲?船上大偈是虔誠教徒斯塔巴克(Starbuck,後來那咖啡店創辦人因喜歡這角色而借用其名),曾質疑找動物報仇跡近褻聖。阿哈這樣回答:不要跟我談褻不褻瀆,太陽侮辱我的話,我一樣會復仇。到了故事後段,船上的象限儀、指南針、計程儀偏跟他作對,相繼壞掉,他都不上心,因他慢慢已用自己來丈量世界,權衡萬物。但阿哈也不是一味張狂,沒理智和圓融的一面,沒一點個人魅力,一船人早就作反,才不會跟他冒險,了此自私的心願。況且,阿哈對白鯨的執念,亦自有其純粹和堅貞,超越世間一切利害,無懼死亡,並提升到深富象徵意義的層面。這便扣連到小說對白鯨的描述,恐怖並不在兇殘,而在其朦朧、潔白、無臉,隱在深海使人無法看清,象徵意義卻多到泛濫,其恐怖與壯麗,正緣於這種把握不住的特質。阿哈就是欲與上帝抗衡的撒旦嗎?

All Things Shining試圖解釋梅爾維爾為何自言此書是“A wicked book” ,也點出他在信中用一拉丁文句子提到這小說時,為何只寫了「我非因父之名來為你施洗」便刻意停下;因下半句隱去的謎底,正是「乃以魔鬼之名」。不過,此書不單沒把阿哈等同撒旦,更認為他們其實相反:阿哈根本不志在違抗上帝,而為尋找究竟有沒有上帝可給他違抗。他如此一心一意,渴望尋得最終的真相和依歸,刺穿世界隱藏的意義,明白自己這不幸遭遇的啟示﹣﹣卻可能統統沒有,沒主宰、沒真相、沒啟示。沒有神,連魔鬼也無目標,失去存在意義。這才是小說真正顛覆和邪惡之處。

《白鯨記》文字本身的魅力,跟主題互相呼應,否則實難誘使廿一世紀的讀者放棄許多生活樂趣,費神把這本寫法極其浩瀚、且不時旁岔到捕鯨業和鯨魚生理的小說讀完。阿哈的雄辯滔滔有時會轉用「無韻詩體」(blank verse),主角一氣而下的聯想則每如浪接浪翻滾下去。有幾處本在寫日常生活,卻如白日夢般出了神,魂魄升空中又猛然回頭俯看萬物。例如,有次主角正在船上用機杼織紗墊,以手作梭,來來回回,沉默看著經緯相交,重複久了,卻突然想到面前不就是時間的機杼,自己就是那梭子,正織出命運,但經緯的數目既是定數,人的自由又在哪裡?另一處本來討論鯨魚生理,說明鯨脂的保溫作用,然後又是一個騰躍,謂人類應學習鯨魚,在北極覺火熱,在赤道感清涼,“live in this world without being of it”。

回到文首提及的人生抉擇問題。All Things Shining在序言提及有兩種人可以逃避選擇的重擔。一種是完全受慾望和癡迷役使的人,根本無選擇可言。另一種是極自信的人,對世界有清晰看法,朝目標勇往直前,希望外物都配合自己,終致成功。但這自信的出發點可能陰暗,不過是自大結合野心,以及自我欺騙,既不能面對現實,也不能接受失敗,所舉例子分別是船長阿哈,和奧遜威爾斯(Orson Welles)的「大國民」(Charles Foster Kane)。

這兩個引例真好,因對這類張狂人物尤感興趣的奧遜威爾斯,確曾把《白鯨記》改編成舞台劇和電影。一九五五年在倫敦的舞台劇,他安排自己演阿哈。電影的構思奇特,拍了一次不滿意,底片遺失;再拍一次也沒完成,只留下零碎片段。當世導演誰適合再拍呢?荷索(Werner Herzog)似乎是自然之選,最能營造那種具自毀傾向的蠻力,或反過來如他在Incident at Loch Ness,拍出一個詼諧版本。美國影評人沙馳(Matt Zoller Seitz)則曾幻想他深喜的馬力克(Terrence Malick)改編《白鯨記》,並為這只存於他腦海的電影寫了兩段影評,可謂別出心栽。但我想,馬力克要是改編《白鯨記》,會把阿哈復仇的願望顯得徹底無聊。他的電影不時觸及當代的虛無,關心人在這境況中如何能超脫,與道合一,所以電影的重心應不在阿哈,也不在人鯨搏鬥,而用另一雙詩意的眼,觀察船上眾生、空中飛鳥、水中游魚,凝望海面的鱗波、黑夜的繁星,拍出一個萬物真在閃閃發光的世界。


《明報》二0一六年一月廿四日

Saturday, January 2, 2016

旅途與書


許多年前,在西班牙南陲知道海的後面就是摩洛哥,去年暑假終至彼岸。途上帶了美國作家鮑爾斯的文集Travels,末處有篇名為 “Paul Bowles, His Life”的未刊稿,是他晚年用第三人稱,順時序點列式回顧一生。想來這的確是遊記,只是目的地不是世界任何一個角落,而就是這世界,用一生遊一次,不可重遊。他這長途旅程有樂有悲,如年青時:「他快樂,寫了些字,幻想那就是詩」。

但世界畢竟是殘酷的,他往巴黎拜訪藝壇領袖Gertrude Stein:「她說他不是詩人,他便停了嘗試。他於是專注於音樂。Stein也不喜歡他的音樂。」幸好他沒給摧毀,幾條之後說:「Orson Welles有兩個劇作需要音樂,他便寫。」那年鮑爾斯才廿六歲,威爾斯只廿一,要多等四年才開拍《大國民》。鮑爾斯聽從Stein之見到了摩洛哥,從此與這地方結緣,成下半生寄居之處,代表作The Sheltering Sky是他與妻子在沙漠經歷的側寫,倦怠,虛空,彷彿也預示了二人日後的悵惘。

他在照片中常拿著煙,似是個疏放的紳士,在摩洛哥的主要工作則是寫作和紀錄民族音樂。我到Casablanca時正值齋戒月,市面活動減少,每天五次由叫拜樓傳出的禱告召喚,更具主宰日常生活的力量,但不知是否口腹影響了心情,碰見的人好像不甚友善。轉往淺藍色的Chefchaouen時齋戒月剛完,人的笑容也如陽光充沛。睡時雖總擔心明朝會喉嚨痛,但早上起來,摸摸晚上才洗的衣物經已乾透,確有說不出的清新。因為乾,熱也熱得明確和公平﹣﹣給陽光曬著酷熱,一躲在蔭處清涼。有天經旅館老闆介紹,跟當地一友善的大叔往山上走,到他位在山腰的小莊園。他不懂英文,我不懂法文,這位提著煙管有俠氣的大叔,還是邊走邊介紹各種植物。山漸高,烈日下幾乎中暑,雖然到達時真像武陵漁人般驚喜。中途看見呆在崖邊等待主人的兩頭驢子,也穿過他鄰居的叢林,一片鮮綠,種的都是大麻。

大麻在摩洛哥十分普遍,後來到Fez那些後巷,便總有人站在街角,孵小雞似的掬著手,待有人經過打開求售手中貨,據說有時還有鴉片。鮑爾斯說只要沒幽閉恐懼,大抵會覺得Fez有中世紀遺風,古老迷人。他說那時城內有位老人從未看過汽車,告訴老人乘車會比乘驢更早到達,老人回答:「但為何要更早到達呢,或許法國人想只要走得夠快,死亡便捉不到他們。」我在Fez沒遇過這種智者,有晚倒在進舊城時遇上一男人,說遊客在迂迴窄路中容易迷路,他順路回家,可一起走。本說不用了,但他自動跟在身旁,笑說自己不是壞人,在小學教《可蘭經》,還開始講解些舊城風俗。街燈昏暗,路又難找,唯有跟著這老師走,中途去了他相熟的商店和餐廳。走了很遠的路,腿都累了,一個高佬突然走近,拍拍我,然後指指小學老師說,在這裡請導遊是要付錢的。一看,老師突然變臉,說就給一點錢大家好過吧。二人趨前作勢恐嚇,幸好看見不遠處就是舊城出口,急步走,逃離時簡直鬆一口氣。

輾轉到了薩哈拉沙漠。不是現代旅遊業之助,我不可能來到這裡,途上在沙漠也看見了些廸士尼那種代表「原始」風格的旅館,很詭異。但一旦待在沙漠,人工物再發達,大自然也不會媚俗了半分。在營幕過夜,帳篷裡太熱,索性在外蓆地而睡。誰知深宵肚痛,獨個起來,旁人枕藉地上,離開營幕走遠一點找地方解決。前面是大石,再看,原來是一列坐下休息的駱駝。抬頭,頓時明白何謂“The Sheltering Sky”,天似穹廬籠蓋四野,原來是這意思。鮑爾斯曾以 “Baptism of Solitude”形容薩哈拉。確然如此。見大自然之所以為大,在那絕對和冷漠下,不免感到徬徨。何夜無星無空寂,少的只是肚痛起來的人。

後來從Marrakesh到了Essaouira,既因順路,也因Orson Welles。《大國民》後十二年,他改編莎劇《奧賽羅》,吃盡苦頭,自己監製自編自導自演。序幕那場喪禮便在Essaouira取景,我只看過一次,卻難忘那多雲的天空,那城牆,那很大的風。城內最大的廣場以Orson Welles命名,正中還有一座紀念碑,其肖象卻已給人塗鴉。 日落時,坐在海邊看看海鷗看看遊人,草帽全是戴來給吹走的,否則就無法顯見風之飄忽,也少了舉目那許多呼叫與傻笑。那都是人生中較寫意的時刻吧,連俯身拾帽都像慢鏡。威爾斯忙著籌錢拍戲大概沒此閒情;鮑爾斯中年以後也不見得特別快樂,妻子跟一個他很懷疑的摩洛哥女人一起了,他後來還中風,健康日壞,捱了十幾年後死去。 “Paul Bowles, His Life”如是終結:
“There continued to be more and more people in the world. 
And there was nothing anyone could do about anything.”


《字花》 二0一六年一月/第五十九期

Thursday, December 24, 2015

從錦田到紫禁城﹣﹣訪趙廣超



趙廣超先生正式的身份,除了「設計及文化研究工作室」總監,還有「故宮出版社故宮文化研發小組」總監和「中國美術學院中國文化設計研究所」副所長等,多年來專注研究中國傳統文化,轉化中每見情趣,著作包括《筆紙中國畫》、《不只中國木建築》、《筆記〈清明上河圖〉》。

但對我來說,他卻是香港很被忽視的作家:眼光之獨到,文字之敏銳,總使我覺得他是詩人。早前到了他的工作室跟他談天,更覺他表達的出其不意,有時乍聽不明白,幾句後才有燈亮的喜悅。他新出版了《紫禁城100》,但相對此書,我更想多聽他談自己的過去,由錦田的匱乏童年、談到法國留學的經歷、到今日全心研究中國文化,前因後果之間,常有微妙關連,信手拈來,都是富深意的故事,還引伸到他看藝術和世界的方法。

趙:趙廣超

郭:郭梓祺



廿一世紀的最大冤案是器物

郭:你常研究中國器物,可說說你對器物大體的看法嗎?

趙:中國人以前愛講「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從前說「器」字,不過用隻狗守住,現在卻是君子小人一齊站在入面,都不知怎樣分。但我想廿一世紀,人類最大的冤案就是器物。人人說物質蠶食心靈,但其實是你自己cheap, 卻推諉一樣沒主動性的東西。無法控制的不是物質,而是我們。

郭:哈哈。請再說。

趙:我所理解的「手工藝」,就是一對手,手工,和手工藝。天生一對手,用心做任何事,都有一份悠然自得的內涵。我捧茶給自己和給你,動作可能一樣,心態卻不同。所以你看這個杯,就算是機器造,都保留了手的規律。

現在卻有奇異的分割:這是拿筆的手,那是割禾的手。拿筆的人,好像非要去割禾,非要令自己雙手爛掉才叫尊重。我們很容易就掉進這陷阱。好像我不如此,我即墮落。但墮什麼落?不過是用手造出來的機器,代替我們去造那物件。如說機器是禍害,手不就是元兇?善緣孽緣,都是你自己造的。不過你看,我們還是欣賞音樂盒的,那是機械,卻又可表現美妙的樂章。所以當回到根本問題:演變,是我們追求身心上的和諧與幸福。我們其實有能力在任何的人工產品裡,找回那小小的愉悅﹣﹣而不是娛樂性。

可舉Photoshop為例。我最初學用時,覺得總跟平時畫畫差很遠,他多麼頑固。然後某日就想,要工具從屬於我的意志,是霸道的,這也是人和人工的關係。如PS的「錯」才是常理,他應該有自己的法則,那便要將這意想不到的效果,當作其應有狀態,於是就決定要跟他「錯」出合作。這樣一來,已不是錯了。我用任何東西,也不堅持自己,你反要先知道他是怎樣的,這就是“In search of you I find myself”。

郭:現時傾向的確是回到雙手,因好像失落了太久。

趙:那還麻煩,搞死那些捱了一生、累積了一世的工匠。第一,你做時容易走精面。第二,可能是美學的墮落。第三,很容易便將那短暫的過程,等同那工匠一生在社會、在家庭做此事之含意,可能他要養兒育女,都是自然的事,裡頭又不知受過幾多創傷。台上台下都分不清,才是墮落。

錦田的一部收音機

郭:不如說說你的過去。你小時候是怎樣的?

趙:小時候只知跟同學、老師和家人都有距離,常發呆,但喜歡看書。學校在錦田那些鄉村地方,圖書館不濟,故不時是在路口等圖書車,人生第一個虛榮就在此建立。那時才二年班,卻總是借厚厚的書,使一起排隊的高年級年側目。那或是我此生最憤發的時期,地下有字也會蹲下看。那些書和文字告訴你,世界不是這樣的,不是你在走的那條路。

郭:記得看過些什麼書嗎?

趙:印象深刻的包括《白蛇傳》。那時年紀少,連兩性也不懂分,卻覺得許仙負了白蛇,總之很憎他,卻未知道妖精的可怕。從小到大啟發我的,都是一些objects,收音機也一樣。

郭:是怎樣的?

趙:錦田有山包圍,世界盡頭就是山,望不透的只有天。直至有一天,突然來了個收音機,那當然是高科技。那時是聖誕,一打開,有留學生錄了音和香港家人拜年,在電台播放。有人說他在滿地可,正落雪。我一聽,哪裡來的?他所有東西都跟我不一樣,說的卻是廣東話。為何世界有那個地方,還會落雪,聽了簡直令人神往。可能那時就埋下一粒要放逐自己的種子,後來才明白,收音機這receiver,真正的功能卻是projection。他也將我射向了這世界,後來我發現生命的飛躍,想像力的發揮,都是來自人工的產品。

這很吊詭。因真正的啟發其實來自大自然。但大自然實在太高了,你在其中只可以承受,介乎中間的人工物,反而成一踏腳石。他不完美,你看不到那個在滿地可的人;到看到時,也觸不到。他總有缺憾,所以你想像的補足就更劇烈。這引導我長大了就四處走,但最後竟又回到錦田。那時阿媽移民,便將家變做書房,人大了難免有些物慾,最厲害時便有六部電腦。

六部電腦與小小盆栽

郭:嘩,六部。

趙:是,我畫畫時,最多有十二個畫架,好像指揮家一樣,覺得有自己的王國。對著電腦,希望將想法表達出來。然後有一日,心裡不舒服,無甚意識下,便找了一個小小的盆栽,放在電腦旁。當下便好像解決了一個問題,繼續做事去。

前後兩情境交叠,我發現:小時的現實,成了我大時的裝飾;大時的現實,是小時的裝飾。小時候,高科技是現實的奇異補足。長大了,科技卻變大,成為一部部電腦,卻乾澀,然後整個錦田,又濃縮成一個盆栽,給放在旁邊。我覺得生命可能就是這平衡的搖擺,從這裡頭辯證你要堅持的究竟是什麼。你執於一者都會死,最少是無奈。日常生活,有時就是少了這自發的平衡,每次我最困厄,就會想這平衡。

郭:有趣。

趙:所以繞了一個圈,又回到錦田。我以前意氣風發時寫過一句:你站在任何一地方大力踏,地球都會震。平時總以為要到某個地方才有意思,正如我們現在,便是用passport證明我們對真理的搜索。但不都在地球?你看曹雪芹寫《紅樓夢》那間屋,多簡陋。

錦田阿婆的故事

郭:那你什麼時候,知道要做文化藝術的事業?

趙:有段時間,我在想自己能否寫東西呢,結果被這概念愚弄了。我覺得有需你就寫,沒必要證明自己。但我肯定自己不是畫家,原因很簡單,畫家不畫畫會死,我卻可以不畫。我小時候很喜歡畫畫,出去玩完回家便畫,畫到睡著,明朝起來,最美的就是隻手,因為關筆關不好,整隻手都花了,比那張畫還美。但這本質是藝術,通過筆和色塊,令你思考,為何甘願將那麼多寶貴精力和資源,放在實際世界裡未必需要的東西。他沒道理的,但最後你可能找到自己,有時很奇異,正如我那個每逢打風就會想起的阿婆。

郭:又是怎樣的?

趙:在錦田時她一個人住山上,每次八號風球,我就想起她:阿婆今次一定餓死。我踏車過去要一小時。三號風球不會想到她,要八號才想起,真慘。但一想起她,就沒法平靜,無論怎樣形容,例如同情,或憐憫,都不足表達那心態﹣﹣有一樣東西你可做到,你非做不可。於是到最後,還是拿了些火水和米,開始這八號風球之旅。踏車過去,中途已沒有路,要推車,其中一兩次還有雷在旁邊劈下來。

郭:好像很驚險。

趙:小時候不懂事,否則可能會想,算了阿婆你死就死。但那是天地之威。縱然這樣,你還是做到的,回家那晚就可睡著了。這事到後來在法國讀書,見浪漫主義那些很大的畫,便覺得真是兩個不同的世界。如希臘神話裡的一個戰士,衝去蠻荒,對天上的神靈咆哮那些壯麗的場面,於我卻是虛假的。因那只展示他與天地鬥爭的力量,都是一種ego。真正的浪漫精神,不是要挑戰大自然,而是大自然烘托一個人內在的道德。那道德不是周末買旗那種,而是人與人之間不可解開的糾結情感,那才令人有勇氣面對大自然。我覺得西方藝術,都重在成就一個人內在的力量,但阿婆的故事,卻是我人生的契機,她告訴我唯有關懷生命才是出路。

飄了二十年才來到的葉

郭:你在法國總共待了多久?

趙:七年。但他們不用我上課,我只是自己看東西和研究。當時令我最開心的,是引了些法國仔法國妹,跟我在那些樹很高的散步場聊天,我跟他們說,在中國,如攤開手,有樹葉掉下來,你的希望便得實現。當年他們就真在那散步場攤開手四處走,畫面很好看,卻捉不到樹葉。

前幾年再回去了一次,十年人事幾番新,那些人全都不知到哪裡去了。我坐下打開筆記,寫當日的感覺,有一塊葉就掉在筆記上,嚇到我呢!我立即寫:「飄了二十年才來到的葉。」頭尾就是二十年。那塊葉,後來就在《筆紙中國畫》裡出現,我用電腦掃描了那葉放下去,也沒跟人說。我覺得生命有這些玄妙的事,好像跟你對答,那時候的願望,便是我今天在做的事情。這些都令我覺得生活不至太單調。

郭:那你對香港有什麼看法?

趙:以前有新儒學那些大師,會覺得香港是新中國,可在哲學和文化上有所開拓,另一面則因跟世界文化接軌,較自覺要去尋求我們在這世界的地位。我想現在是最困迫的。原來香港最引以自豪的,就是訓練了一批服務性的精英,但我們沒培養這班精英能有清晰的視野。現在談本土文化的方法也使我驚詫。以前台灣就因此吃了許多苦,現在香港有後來居上之勢,因為寫的是日記,而不是傳記,心態上就很值得擔心。

前幾天,我晚上坐飛機到北京,文思湧現,寫下這幾句:我由昨天起飛到今天,我們從未試過飛到這麼高,又從未試過如此低俗。於是心裡便對住機艙吶喊問,大師,你究竟在哪個位坐著?這種抽離可使你頓悟,因你望下去,就是莽莽崑崙,多不真實啊。想起我有天自己刨頭髮,拿了張紙墊住,頭髮掉下去,看一看,咦,不就是中國大地?

郭:有點莊子故事的意味。

趙:我覺得這世界,只有中國文化和哲學,可使人安頓:原來我們可以有自己的天堂。所以那些中國繪畫理論,我都視之為建築樂園的守則,是Handbook to the paradise,不過這樂園要在你的心中開始。有時也難怪,只有在最繁囂的都市生活的人,才最樂意在牆上掛一幅「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的畫,跟住開雪櫃拿支可樂來飲,生命力可能就在這種平衡上。

生活的分拆與鑑賞

郭:有時想,現在講中國傳統文化,不知應儘量講得接近現代生活,令人更易走進去,抑或應儘量反常識,使人質疑自己的生活,例如古人沖茶飲茶弄很久,我們卻總渴望即時。

趙:問題是你很快飲完,多出的時間會做什麼?是為了飲第二杯?然後你發覺,古人飲茶那麼慢,是為了過癮,為了relax。我們現在卻是分拆出去:relax嗎?就去spa,並且好緊張地去。我們做《紫禁城100》時,知道皇帝就是這樣。除了走路沒有一間房,他什麼活動都有間房:談天一間房,呆望一間房, 正月初一一間房, 吃飯、看書各一間房,所有行為都拆成一間間房,並以示範的方式來告訴人。所以我們說皇帝不是人,生活每個行為都給象徵化,價值沒失去,卻沒有組合。

現代人不就是這樣?想拍拖,就去看新的James Bond;想聞聞草味,星期日就去郊野公園,這分拆,也可叫做剝落,容易成為碎片。古人好像不用那麼人工地找出價值,比較信手拈來。我們容易忘記在人為造作裡,原初也有奇妙的自然內涵。我們平時對自然的渴求,其實何其強烈,你剪完頭髮,也想髮型看起來「自然」些。所以自然並沒有走,一切人工,可能都為捍衛那一點自然。

郭:這些對你現時的研究,有什麼提示嗎?

趙:有兩點。一,是對「真實」的看法,我們有時放了太多講法上去,反而不真實,如剛才說的自然,其實很簡單,就算你去整容,你追求的仍是自然。二,是鑑賞,唯有鑑賞才能成就一個自由和獨立的價值觀,一沒信心,便很被動。飲可樂或咖啡,都可令你的人生更幸福,那茶在其中,又算得什麼呢?現在我們連水也不承認是水,礦泉水才算水。有那麼多的選擇,但我們迷失。其實飲水也可從中得到飲水之道。傳統裡這些意義一被向上提,我們便覺得他特殊。我想用簡單方式來提醒,人在生活偶遇的東西,樣樣都有此能力,我們的生活本就充滿意義。



《明報.星期日生活》二0一五年十二月七日